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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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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
  
  我国南方河流密集,政府经常会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会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为了明确设计单位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设计不出现问题,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设计合同。那么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一讲。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1、用地方案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1、第一次付费20%定金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其中水利工程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建设单位应该同设计单位在合同中,就水利工程设计要求、水利工程概况、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些条款确定好。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要确保合同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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