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

首页>>法律知识

    在现如今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的。法律判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进行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一、离婚后直接抚养权如何确立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
  
  二、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在父母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条件差别不大,而双方又都要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又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则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相应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和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独生子女发生争议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和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不能生育或再婚有困难一方的合理要求。
  
  对于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离婚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将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待案件审理后再依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及其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方。
  
  综上所述,在法律法规上,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是有许多的。但是,总的来说,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肯定都是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的。离婚两个字是很简单,但是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外在因素,就变得没有那么简单了。所以,一定要妥善处理,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中的过错方承诺赔偿但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吗?
      男女双方在恋爱结婚前虽然关系较为亲密,但严格来讲还是属于相对独立的个体,在结婚共同生活以后,双方关系变得更为紧密,但同时两人都能够更加直接、全面的了解对方真实的一面,不论优点还是缺点都会暴露无遗,有些夫妻就会因为不能容忍对方的家暴、花心、虐待家人等行为选择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形下无过错方是可......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


·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要是离婚的话,此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但对于很多人而言都不清楚这个离婚财产究竟是怎么分配的。需要注意,只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那到底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1、证实受送达人处于下落不明或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无法送......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存在,我们往往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处理。那么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只有两种,那便是登记离婚和诉讼......


·在我国商业车险三者保多少
      在我国商业车险三者保多少合适一、在我国商业车险三者保多少合适?你好,如果第三者要得到足够的保障,建议买20万,两年的车最好买“全保”即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险、不计免赔。两年车外观效新,买个划痕险也好。传统车险由......


·没收财产判决书下来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判决书下来如何执行刑事判决中,可能会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那么在没收财产判决书下来之后,该如何来执行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收财产判决书下来如何执行(一)执行机关罚金、没收财产......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实践中可能会有一些父母由于收入不稳定而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女方没有能力抚养费怎么办?一起来看看有什么解决办法吧。......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把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会使其在被释放之后难以融入社会中去。因此,对于一些判处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我们往往采用社区矫正的方式进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供您阅读。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苏州工伤赔偿律师
    苏州工伤赔偿律师代理劳动纠纷案件,根据责任鉴定及赔偿标准帮助事......


·湖南省衡阳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衡阳市有衡阳市..看守所、衡阳市第二看守所、衡阳市未......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偿还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


·离婚案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在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之后,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可以上诉吗?如果不允许当事人上诉的话,通常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判决结果就会生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案可以上诉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要是有自然人或者单位需要进行开采的话,那首先要取得相应的采矿资格才行,否则就会构成非法采矿,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非法采矿罪。现实中,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看是否符合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内容......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告离婚的手......


·(现汇)外贸合同书(二)
      合同    公司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____(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地上,拖欠工资,能帮我们要回吗?
·我底四级转业士官,现在专业士兵是很难安置的
·我卖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并给了他行驶证,这样有危害吗
·在公司上班一个多月发生了工伤事故导致肋骨骨折三根,没签劳动合
·交通事故,肇事致死怎么解决赔偿
·我是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农村的,请问律师我们九台区乡村合作医疗标准交费是多少,具体都有哪些,谢谢
·办签证被拒签 旅行社说肯定?没签合同 打款是支付宝
·建房纠纷,1997年我父亲出资三万与村委建楼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