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对于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关系叫做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了,而且劳动关系还要分种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等等。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
合同法
》。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对于劳动关系种类,从文章中我们知道,劳动关系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分,种类就会不相同,具体可以按照四种标准来划分劳动关系的种类,具体是哪四种,文章中已经一一罗列出来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任何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在立案之后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可以找律师来担任诉讼代理人,通过律师来为其提供帮助。那么,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可以为被害人所做的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一、帮助被害人行使对侵权人的报案控告权......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
·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而在约定的劳动期限内,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的辞退劳动者,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说单位就完全不能辞退劳动者,那么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
·
倒闭企业员工的补偿标准
倒闭企业员工的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何区别?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
·
法院民事伤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伤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众所周知,民事伤害是生活中最常见纠纷之一,也是法院最常处理的案件,当涉及到一个民事伤害案件时,您知道法院一般情况下怎么做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法院民事伤害办案流程,详情请阅读下文。一、一审起诉(一)立案当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
·
怎样确定职工工伤鉴定标准
怎样确定职工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
·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卖掉二手房最安全
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但是很多卖房子的......
·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债券是指......
·
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故意伤害罪判多久?
在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具体造成的伤害情况是怎样的,其中分为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究竟怎么对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期限——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一年,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法定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那么在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这个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
·
工人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人口结构变化,避免社会劳动人口数量锐减造成的影响,防止社会养老保险出现过大缺口,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延迟退休的相关可行性,由于涉及到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延迟退休规定的制定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那么,工人退休......
·
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但有些案件是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呢?而可以进行审理的时候,具体又该如何来审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告......
·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企业申请破产的,此时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人来对企业的相关事项做出处理,我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那么破产管理人的报酬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
·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常州市看守所拘留的人可以查吗?被公安抓去一天了,还没有消息
·
我有一种治疗口腔溃疡的配方不知道怎么申请专利我自己去了国家
·
拿不到工资怎么办?,我父亲在瑞安某采石场工作6个月
·
挪车被别人打伤民事诉讼委托多少钱
·
什么时候警察下拘捕令,什么时候警察下拘捕令
·
监护人替未成年人签订合同具备法律责任吗?
·
我和一个朋友和一个物流公司达成协议说不想干随时可以退出,各交
·
朋友借了几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