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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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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如果因为感情不合或者是日益渐深的矛盾致使双方
离婚
,那么在
离婚
之后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抚养孩子就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了,一般情况都是不抚养的一方给抚养费的。但是如果遇到了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可以吗?
不可以,孩子不能因为父母
离婚
而断绝血缘关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不论是否再婚都需要支付的,如果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通过诉讼索要。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
离婚
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
离婚
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是什么?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3)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
离婚
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按照法律规定,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那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不会因为父母的
离婚
从而断绝血缘关系,所以不服样的呃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那么抚养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进行索要,如果索要无果,是可以进行起诉来要回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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