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因此,在划拨土地的估价中,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都应对出让金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加以重视,房地产估价机构有义务在估价报告中对其加以披露。这就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详细掌握当地有关房地产的各种政策、规章制度,有依据的向相关的报告使用者提供咨询意见,以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顾问功能。

3、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的确认,并明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需要转为国有的,同时核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然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终止期限。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5、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6、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7、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8、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9、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内进行记录,并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正式生效。因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取得的法律证明文件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抵押权人以任何形式占有或控制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对其未来实现其抵押权不会产生任何有利的影响。

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即一宗土地分割抵押时的分割划分权只能属于土地管理部门。

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被处分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财产处分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处分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有土地的,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抵押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抵押权人应出具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起交抵押人、抵押人自抵押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主要有三点,分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等,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做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并且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上下几千年来,土地一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有资源。人民群众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对土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资料。一、办......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真的吗?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真的吗?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我们每个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或者组织不能侵犯权利,因此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那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真的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做出规定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获得赔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焦作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


·国家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国家征地补偿如何分配?对于国家征地补偿所包含的内容,相信您都有所了解的,但是对于该征地补偿的分配问题,可能不少人都会有一些误区,有些人认为既然拆迁的是自己的家,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就应该归自己所有,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那么国家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下面给您简答的介绍一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广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


·最高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
      与军人离婚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此时就要先确定一个管辖的法院,不然该向哪个法院起诉都不清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现役军人违反......


·一般旷工自离有工资吗?
      一、旷工自离有工资吗?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


·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
      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以合作、发展、互惠互利为目标,谋求双方利益,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劳动关系。社会的和谐是以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基础的,为维护社会和平,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政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是劳动者受到......


⊙相关内容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公安局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买卖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买卖双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20日在博野县某村路段,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报废三轮车将行人宋某某和步某某撞伤,造成宋某某死亡,步某某重伤,六级半伤残的后果。经查,陈某某驾驶的报废三轮车登记车主为李某某。交通部门认定陈某负此次......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电话:0517-12368·电话:0517-12368在洪泽区法院设立集中管辖洪泽湖流域环资案件的法庭,将进一步消除......


·刑事和解协议书怎么写?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对于被告人将会是非常有利的,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均将犯罪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规定为酌定减轻的情节之一。当然,在民事侵权领域侵权人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也有利于双方化解纠纷,实现社会和谐。下面我们通过一份范本......


·监护人委托他人监护,侵权时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8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代行监护的职责,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不管是大型的商演或者是您常见的小型的商事演出,商家和演出方为了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在都是要签订具体的演出合同的。不过,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签订之前肯定是要有一个详细的签约流程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水表跑水怎么区分责任
·公司2009年借我79万多元!现公司被法院申请破产!我怎么维
·我们夫妻是乐安人,老公是残疾人,我在广东,老公在家。结婚证在
·请问徐州新城区检察院地址和电话,想去办个监督立案的事情,11
·您好,请问贵法院今年暑假招收实习法学生吗?我是华南农业大学人
·你好,我的父母亲在我六岁的时候离异了,我的母亲不要我了,她的
·雇人开车,撞人了,谁负责?
·这样这个实习生需要负责人吗?
·关于买房纠分,我去年在重庆买了一二手房
·维达斯欠工资之事的法律援助情况进展如何?何时能拿到工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