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那么就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有一方有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子女要出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有些家庭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支付抚养费一方可能要减少对子女支付的抚养费,那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呢?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二)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提出要求减少或免除抚育费。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决定的抚育费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抚育费不足或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特殊的情况,因此必然要对其抚育费进行变更。所以,法律允许变更抚育费,但必须依法变更。(一 )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二)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四)还有一种情况,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如果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父母没有能力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减少支付对子女的抚养费。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再婚了,再婚的一方配偶愿意承担子女的所有抚养费,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减少或者免除对该子女支付抚养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除了判决程序,民事执行程序也必不可少。实际案件处理时,违法的民事执行案件不在少数。那么,如果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能否引发国家赔偿,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一、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的离婚率也在上升,农村作为法律意识比较弱的地方,很多人对法律的认识基本是一片空白,在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有很多的争议,其收入相比也没有城市的稳定,那么,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一)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要想起诉离婚的,首先要起到离婚诉讼程序,这就要求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进行立案审查,那么这个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了解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一、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大致向你介绍一下诉讼离婚立案的程序:1、......


·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双方离婚后,依然要继续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尽到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上,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通常都是按月支付,以月工资为计算基数。有时候,双方为了省事,也会确定一次性支付。那么,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抚养......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吗?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诉讼离婚(一)定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终断,因此,无论孩子被法院判给了夫妻中的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一般表现为支付抚养费。那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公司注册费用和资料
      年公司注册费用和资料2016年想办理新公司的注册,公司注册费用和资料你知道该如何准备吗?新公司注册除了花费相应的费用,还需要知道注册的流程,才能确保注册的成功。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公司注册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公司注......


·杞县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杞县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什么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指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


·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
      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虽然您都知道诉讼离婚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但具体却不知道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为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在长期的婚姻纠纷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包......


·关于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最新解释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最高人民......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在按照合同执行的时候,往往会有些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了,那么什么是抗辩权,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工伤鉴定鉴定再次鉴定的标准
      工伤是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一种伤害,受伤以后就需要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确保明确工伤等级,并且能够得到一个准确的鉴定结果,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进行再次鉴定,但是工伤鉴定鉴定再次鉴定该如何申请和进行,可以到本文听我们介绍一下。......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工程项目包括很多施工环节,其中砌筑工程应该算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作为工程的子工程,砌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对其进行验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进入到下一个工序。工程验收就得按照规范执行,那么砌筑工程......


·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如果犯罪分子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判处某种刑罚或者法院对其处罚过重,是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进行申诉的,因此提前了解申诉期限以及流程,有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刑事申诉有效期限是多久,详情请......


·超生家庭怎么交社会抚养费?
      即便是现在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了,仍然有些农村家庭存在超生的现象,有的家庭甚至生育三个、四个子女,这时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按照当地人均收入计算的,通常是人均年收入的三倍。那么超生家庭怎么交社会抚养费?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股东会决议内容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之后,对于其他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卖方作出赔偿,那么一房二卖要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聚众斗殴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聚众斗殴罪的定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板犯了强买强卖罪,打工的也有罪
·借钱不还,我有借条,我有借条,可对方迟迟不肯还钱,怎么办
·经过公证的遗赠协议与临终遗嘱哪个更有法律效益?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开一辆小面在国道上正常行驶对方骑一辆无牌照摩托横穿马路我给他装
·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妻子偷钱违法
·帮人安装吊扇,楼梯摔下,右脚受伤骨折。
·离婚时协义书上房子幢数写错,找哪部门
·请问一下我在轿车后牌下面安装一个长条到车补助灯交警管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