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网络金融犯罪的犯罪手段比较多,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很多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网络金融犯罪的时候,可以说犯罪的手段都是非常高级的,这也为我国公检法机关侦办网络金融犯罪带来了不小的阻碍。网络金融犯罪肯定是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那么,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网络金融犯罪......


·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
      机动车驾驶者要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不仅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驾驶者做出相应的处罚。那么驾驶者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什么叫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应该如何计算
      在作出缓刑处罚的时候,同时法官也会宣布具体的考验期,但到底什么叫缓刑考验期呢?在确定缓刑考验期的时候,需要根据所判的主刑刑期进行确定,法律中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不一样。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缓刑考验期的内容。一、什么叫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现在利用电信网络进行的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并且手段也是多种多样。我国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量刑有着一套标准,不同程度、情节轻重的诈骗量刑也不一样,那么,我国的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以诈骗数额为标准的具体量刑标准......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遗失物主要就是指物品被丢失,而这件遗失物被别看到或者捡到,并且占为己有。发现与占有是缺一不可的,不然就构不成拾得。我相信每个人都经常的遗失和拾得东西,所以现如今社会有很多这样的行为,拾得的遗失物都会归自己所有,那么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下面我们为您解决疑......


·巴中市征地青苗费补偿标准
      巴中市征地青苗费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人民的一种补偿措施,对于青苗田的补偿是从劳动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保障了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不被侵犯,巴中市根据地方的经济实际情况等等做了一些相应的调整。那么到底巴中市征地青苗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有哪些
      北京的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在北京打拼了一辈子但是买不起一个房子,对于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房屋买卖流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要按照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北京房屋买卖流程1、提交材料审查......


·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
      在单位拖欠工作或克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进行索要的。但要想获得工资,那么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现实中,究竟劳动者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1)劳动仲......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最新2023
      对于使用信用卡,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了,然而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有的人进行恶意透支,日后也不按时归还银行的欠款。对于这样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之后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最新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栖霞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取保候审申请、看守所会见、缓刑适......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曾经,海洋经济大省打官司却要跑到别省起诉。南京......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


·当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应该如何处理社保?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企业和公司都会为自己的职工购买社保,社保一般都是由单位集体购买,个人是无法购买的,所以一般我们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又或者当我们的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我们要如何处理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主要包括什么,主要是“五险一金”,......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继承人撤销权问题1、报道案情简要AB恋爱期间,A出资购买房屋赠与B,登记在B名下。后AB分手,B要求将房屋还给A,双方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因未还清贷款,故约定在付清贷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天有不测风云,B自杀。现A要求B的继承人配合办......


·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吗
      生活中,经常曝出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遇的新闻,甚至还有原配与小三因此大打出手的情况。那么在这个时候,发现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外遇可以离婚吗?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生活习惯不同,......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策略,对于这些发展策略的采用将会快速的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虽......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挪用公款罪的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


·共同犯罪的自首认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程度大于单独犯罪的犯罪形式。虽然,共同犯罪的自首和单独犯罪的自首都要符合一般自首的条件,既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由于共同犯罪的复杂性,在如何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问题上具有一......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更加客观的评判,那么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其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医疗事故的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若出现劳动争议会出现什么问题。
·你好,家人患有精神类疾病,在发病的状态下,接受银行贷款,现在人已住院san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
·律师您好,我在网上下载余米APP理财,属于珠海东晟投资控股有
·孩子四个月了,有脑损伤后遗症,现在在做第二个疗程的康复,可孩子的妈妈已经两个月没
·方是市职工退休但双方都有子女医疗弗各自負担怎么写再婚後一方是村民另一
·这样的交通事故能定我的全责吗
·请问儿子死亡赔偿款前妻和前妻抚养的女儿一家要独吞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