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费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
离婚
后,就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在
离婚
官司中,夫妻二人除了在分配财产方面会有一些争论以及分歧外,还有一方面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在判定二人
离婚
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占了很关键的一部分,那么这里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
离婚
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孩子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孩子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所需费用,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孩子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孩子,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
离婚
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孩子,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关于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孩子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费给付的方式的给付方式有两种:一是一次性给付 ,具体数额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优点是方便执行。二是定期给付,有按月或按年支付的。从以上文章内容可以看出,即使
离婚
后妻子改嫁,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依旧是孩子母亲,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一样是要给的,当然,若私下因为家庭原因协商不给也是可以的,这个要根据元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以上便是
离婚
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费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需要的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如何处理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诉讼离婚(一)定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
·
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涉外离婚办理变更抚养权根据所在地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国内就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在我国办理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与国内没有什么差异。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
·
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针对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国家考虑到单亲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的抚养费会由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根据未抚养方的经济能力来制定的,如果规定支付的抚养太高就需要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一、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抚养教育子......
·
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离婚率居高不下,一些有孩子的父母,当感情破裂后,也选择走上离婚这一步。作为孩子的母亲,一般上女方都是想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有时候,男方是不同意的,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那么,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时抚养权的......
·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着应该遵循的规定和分配原则,同时,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共同财产有着平等的分配权和支配权。那么,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
·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依据案件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将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三大诉讼都对应着不同的程序要件。民事诉讼对应的是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当事人自行到法院起诉。那么,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详情参考下文。......
·
起诉离婚可以不接受调解吗
我们发现在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中,法官一般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而实践中也不少调解和好、调解离婚案例。但有的人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同意调解。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可以不接受调解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可以不接受调解吗1、调解......
·
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当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的话,就需要办离婚手续。但是离婚的方式不止一种,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了。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
·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手段?债权人的讨债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讨债的细节,这样讨债成功的几率才更大。而在讨债的过程中,债权人也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债权人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上诉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江西)民......
·
云南丽江律师带您一起学.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我国严厉禁止毒品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关的行为,......
·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也是您好奇的。双重劳动关系意味着有两份劳动合同存在,一个人有双重劳动关系也是十分少见的,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容。一......
·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
·
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些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否则就不予办理入住。面对一大堆名目繁多的费用,购房者为了拿钥匙只能先交纳,到底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一、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
·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韩家店镇:西荒村、韩家店村、民主村、南营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韩家......
·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离婚纠纷案......
·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是否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大部分的民事纠纷处理都涉及到司法鉴定的内容,特别是赔偿的纠纷问题,一般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的程度进行鉴定,然后根据结果定级判定赔偿的金额,对于......
·
女职工在三期内调岗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或者调整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但是,特定的情况下,即使“三期”女职工一方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也可以行使单方变更权:一是:三期女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二是: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从禁忌工作岗位上......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理赔
·
请问,重庆市渝北区飞育看守所在哪里?
·
门口道路被邻居堵死
·
生三胎能上户吗?罚多少钱?计生抓人是合法的吗
·
我把在网上下载的电子书和教学视频刻录成光盘赠送给别人算侵权吗?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生病了还给我离婚孩孩子归他因为他没
·
能按现在的的新条例解决吗
·
2020年4月底从中兴通讯离职,讨要2019年年终奖。离职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