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欠钱用于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土地承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欠钱用于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我们以整理出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_________花园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以_________花园_________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4、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即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抵押等)。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有权立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暂不办理登记手续时免费更名一次。乙方可用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甲方,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五、物业管理费用 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六、税费、交易费用等
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七、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八、
违约责任
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
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综上所述,欠钱用于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以清楚明了提出所需的标准。双方必须一致通过才能有才能有效,当出现违约时出现的损失有其它房屋抵偿。如需了解更多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实施补偿......
·
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怎么写
租房过程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此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那么这个起诉状该如何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原告:贺×,……。被告:北京××有限公司,……。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
·
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
?在有房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总是离不开对房产的分配,而此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房产的分配做出判决,那现实中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
·
房产纠纷房屋差价如何赔偿?
在房屋买卖中常会出现房屋价格在短时间内大起大落的情况,这时候就有可能出现差价,而且当房屋大幅涨价的时候更多的卖方会选择毁约,当然卖方毁约还是需要建立在买卖双方还没有进行过户的情况下,如果已经过户那么卖方也是没有办法进行毁约的。卖方毁约就会引起房屋买卖纠纷,那么房产纠纷房屋差价如何赔偿,依据是什么?在......
·
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内容
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内容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必须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补偿,而在双方就房屋拆迁达成一致之后,就需要实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那么您知道房屋拆迁协议主要都有什么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内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
·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
·
商铺上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商铺上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或集体享有,且不能出售。因此,购房者买到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限期的权利,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年限。那么,商铺上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
·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不知道使多少人血本无归,我国近年来对于非法集资一直在不断的打击中。但是,犯罪分子总是变着花样的进行非法集资。比如说像保险行业,保险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一个行业,由于大众对保险行业的追求,现如今,保险行业也存在着非法集资,那......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南京秦淮区律师致力于为南京市秦淮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
·
邓飞律师为广安励志中学师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
2018年5月10日,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邓飞律师,来到广安......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比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特......
·
买卖合同(五)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
·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部......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捆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债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行为人是可以把手中的债权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债权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吗?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一、债权人转......
·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的合法权益往往都得不到合理的对待。当我们像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时,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当然,不管是哪种情况,我们都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事实......
·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哪些情形下妻子有偿还的义务?我们现在就为您进行解答。......
·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53条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刘律师我有事想咨询,我是沾化区大高镇的,目前闹离婚,我
·
是否可以异地公证,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
·
我婚后想买房子,老公没钱,我自己出钱买写我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请问有准生证生完二胎妇女非要结扎小孩才能
·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
金融票据诈骗罪,我一个朋友作为中间人帮住一家企业卖掉10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
·
我那个厂在凤溪,小陶瓷厂,我是承包的,我自己跟他们一起上班,自己也在做,加我自己
·
什么是即遂犯,什么是即遂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