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在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进行生活,而对于另一方来讲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免除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虽然我们知道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具体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呢?有的人就搞不清楚了,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谁给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子女抚养的主体是带孩子的夫妻一方,而承担离婚后子女必要的抚养费的是夫妻另一方,即子女必要的抚养费应由不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
  确定了谁是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主体之后,需要了解的是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给付子女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呢?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在双方协商同意或者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一般会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此外,如果子女抚养费的承担主体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而对于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通常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才需要实际承担子女抚养费,其中就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等项目。当然,日后要是因为客观情形发生改变的话,也是可以申请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的数额。由于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因此一般支付抚养费到子女18周岁成年就可以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新婚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姻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此外,在条约或......


·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会因为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一般夫妻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呢?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


·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开庭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是重证据讲程序的。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必须要遵守法院的庭审程序才可以。尤其是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第一、要明确调解的目的。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当事人往往想当然的以为,调解就是自己去法院和法官聊聊天,说说自己的想法,你退一步我退一步把案子结了;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幻想调解就能快速结案。这种对调解目的的认识可谓大错特错。对调解的目的可以从两......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哪些是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在一起生活很多年之后,往往都会有许多的共同财产,要是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夫妻双方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分割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一、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一、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钢结构在许多的建筑工程当中,都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钢结构这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您对于钢结构是很清楚的,如果质量不过关,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坍塌。所以,我国在对钢结构工程验收的......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签订流程的情况很多。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它表现为其中一方提供维护服务,另一方则为维护服务支付一定的报酬,双方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就相关事项作出具体的约定。那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瓯浦垟村,是......


·婚姻家庭、继承遗产、抚养收养案件广州律师维权热线
      离婚的程序有那些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1、《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2、《侵......


·为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不提前咋赔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都要求劳动者在辞职之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行,否则将可能会克扣劳动者的相关工资,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也需要提前三十天才行,下面给您说下为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不提前......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现在征地补偿款之所以能够持续的长时间的得到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步伐都是非常快的。既然决定要将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在短时间内尽量的缩小差距,那么肯定城乡改造就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步骤。下面我......


·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实际出勤天......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交通的运输有汽运、航运、水运等众多方式。其中,水路运输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为了保障货物的基本质量,保证货物拥有者和配送者的基本利益,双方的运输合同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路运输合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在左转弯没看注意走错方向逆向行驶怎么扣分罚款。红绿灯左转没注意走逆方向车道了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03年有一张存单用的是我上学时的名字,因
·二手房买卖纠纷,刚买了一套二手房
·可以讨还定金吗,如果酒店订了桌子
·右胯骨粉碎性骨折,该赔偿多少?
·律师的礼仪仪表
·你好,非常抱歉这么晚打忧你,我是住海伦堡的朋友介绍的,想咨询
·我这个货款该找谁要,如何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