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参照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哪些情形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尽管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事实劳动关系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2 款及第11条的等的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归纳起来,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
  一是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三是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由此可以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
  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如果您遇到难以提供书面证据的劳动关系的时候,可以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还原事实劳动关系,重新确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可以享受到合法的劳动关系带来的福利,享受工厂企业的待遇。因此,您对于无法拿出证据的劳动关系,要积极申请认定,维护自身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理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尤其重要的,做好施工进度管理能有效地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那么,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我......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信您都听说过,但对于具体的内容相信还有很多伙伴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给您讲一下国家颁布的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因为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直被人们所信任,许多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可以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败。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的,需要花费一定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


·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
      在工作中如果受伤,用人单位又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后,就会进入报销费用的阶段,而报销工伤的医疗费用除了有一定的流程标准和资料的完整性要求,由谁负责费用承担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了解清楚了,员工才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结此事,那么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呢?工伤认定后报销:  工伤赔偿须......


·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
      薪酬福利专员也就是负责企业薪酬福利管理的人员,薪酬福利包括工资、保险等内容,那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都包括哪些,这个职位对于从业人员有什么要求?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薪酬福利专员工作职责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但由于不同企业对此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划分,但涉及......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一、经营质押合同的内容1、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治理权方面的争议,经营权质押合同。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一、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1、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


·刑诉法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锁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以防其逃脱。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每种措施适用条件都是不同的,其中数逮捕最为严厉。那么,刑诉法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中止裁定书应如何下达?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中止裁定书应如何下达?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对外活动行使代表权力的人,在签订重要合同或协议、就各类业务活动、经济活动和业务合作,进行协商谈判等,都需要其代表公司开展,在公司与其他经济主体或个人产生纠纷,需要起诉或应诉时,也应......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松阳县看守所
    浙江省松阳县看守所地址在松阳县官溪村,过境公路北,靠近天元大......


·山东省滨州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路线导航
      滨州市看守所0543-3300259长江一路渤海十二路和十......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陈述与保证。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二是承担责任。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十级是什么?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如果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所造成自己身体上受到伤害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但是这种赔偿必须建立在工伤鉴定完成的基础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十级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鉴定......


·被拆迁人的权利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离......


·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的期限,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可以叫做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


·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
      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一、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


·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卖方如何承担?
      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卖方如何承担?一、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违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公分居三了能不能起诉离婚
·伤残评级,请问律师,请问律师,我家小孩下嘴唇有1.5CM长的
·拆迁房屋补偿方式,你好,你好,我们地方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
·赵律师,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欠条需要看一下,有无漏洞,收费
·受骗人数多的,骗子摆眼前谁人过问
·弟弟因为犯*判八年半几年能出来来
·交通事故,我晚上去吃放,我晚上去吃放,车停在辅道的停车位内,车旁
·交通意外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