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
  一、遗失物是具体的物。
  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
  二、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
  三、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
  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
  四、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如果这只手机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丢手机至找到手机这一段持续期间内,手机处于遗失物的状态。而这个时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说,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权;但是,除非甲能够通过自身的民事行为找回这只手机,如果这个时候手机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种行为,收益也好,处分也好,这只手机对于甲来说,自始至终是处于遗失状态的遗失物。
  具体特征: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拾得人在拾得物品后,没有非法占有,而是为了避免失主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时,其行为在本质上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如果拾得人出于自身不当利益考虑,拒绝将物品返还失主时,其行为就转化为不当得利,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以上内容的分析,需要清楚拾得遗失物之债的特征,才能作出更好的判断,希望对您有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并购方一定是贷款人么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并购方一定是贷款人么一、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企业存在发展的要求是并购的动因,我们可以看作是并购的必要条件,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企业并购更需要充分条件。只有同时具备充分且必要条件的并购才有可能成功并购,这就需要从四个方面综合把握,那就是企业的投资管理能力、融资管理能......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1、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系因其投资于证券领域而具有特......


·2023新婚姻法离婚债权有哪些
      新婚姻法离婚债权有哪些补充规定新婚姻法离婚债权在旧婚姻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补充条款,对于夫妻双方的债权做了更全面细致的规定,尤其是对于离婚过程中夫妻债权的承担提供了更全面的司法实践,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债权的分割提供了法律依据,该补充规定也使婚姻法在离婚纠纷中有了更系统全面的法律支持。一、新婚姻......


·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
      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民间借贷中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虽然比较多,但我们也要注意提防恶意借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将是更大。那对于债权人而言,在进行借贷的时候应该如何来防止恶意借贷的发生。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恶意借贷,是指借款人筹集......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


·竞业限制的业务与地域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如竞业限制协议中仅约定本行业或者其他行业,同类产品业务,相似的产品、业务,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其主营业务以及竞业限制的范围;对竞业限制地域的约定,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进步,它也参与提高了我国的经济能力,但是由于其企业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困境就是融资,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运营过程最重要的一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


·讨债技巧—避实击虚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舍难择易,避实击虚,债权人不必运用过于复杂、繁琐的催款方法,牵涉面不必太广。  孙子说:“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在催款中主要是要贯彻舍难择易的思想,在催款活动中具......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其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交给单位和个人使用。除此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形式将城市土地使用证进行出让,使用土地的一方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南京市栖霞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栖霞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溧阳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溧阳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罗庄路,位于10......


·2023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2017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整个过程的第一步,第二步为工伤鉴定。认定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家属或单位申请,申请的提交应尽快完成,单位拒不配合的可进行上诉。认定为工伤后,鉴定由专家进行,也应尽快进行。对两者结果......


·赡养义务指什么?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赡养义务。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只有儿子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赡养义务指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赡养义务指什么?赡养义务指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


·股权转让后如果卖方不给资料咋办
      股权转让后如果卖方不给资料咋办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双方保证1、在协议签订后,卖方、买方必须积极协助目标公司......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我们在出来找工作的时候,就要与聘请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然后按照合约内容履行。可是也经常会有劳动争议的产生,这是不利于企业盈利发展的。下面我们看看,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劳动争议制......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欠款合同中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然有些合同还有担保人,很多人对债权人和担保人不理解,不知道这两者是什么意思。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分......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1、提交材料:  办理新申请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一、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内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国内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做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的,同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办理后续业务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二、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


·拖欠抚养费起诉主体有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但是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于有孩子的,双方应该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当中一方,那么另一方应当按时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拖欠抚养费的这种行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那么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协议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有学生证用办暂住证么,有学生证用办暂住证么
·你好,我租了一个门面,租金2万一年,租金年付,押金3000元
·丈夫死后妻子有没有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处置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不需要赔偿间接损失,例如:购置税,贴膜,之类
·我想将户口迁移至南昌行不行
·你好,谭律师,我有一个事想请教一下你,就是我谈了一个男友,他
·工资拖欠,律师好,律师好,原公司每年均未完全支付本人工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