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的情形很多,
离婚
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离婚
都离不开财产分割的问题。有孩子的夫妻,在
离婚
的时候也会考虑下孩子的问题,有孩子
离婚
财产分割的时候,有的父母也想把财产分割一部分孩子。但是财产分割也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孩子自己的财产,孩子是可以参与。对于孩子如何参与分割财产,您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有孩子
离婚
财产分割
双方对于
离婚
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
,准予
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
证。
第三十九条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二、孩子抚养权分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
离婚
财产全是小孩的可以吗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
离婚
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夫妻
离婚
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不小,有孩子
离婚
财产分割也是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涉及到孩子个人财产,如奖学金等,夫妻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孩子的财产的。因此孩子在夫妻
离婚
的过程中无法参与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愿意给孩子的,这是允许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
在某个时候,有些人也许可能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免受其它的损失,保障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很多人就不明白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导致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只能任人家宰割。的律师就对此问题做出了阐述,请阅读。抚养权,是指......
·
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其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为了证明婚后财产的情况,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并且可以保证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当然,公证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很多想要公证的人,不了解公证可以带来哪些效力。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您介绍,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一、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一......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是谁
现在的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一般都会就个人的财产办理公证,这主要还是为了避免日后夫妻就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但具体来说,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是谁呢?是不是未婚男女都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是谁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
·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提起财产公证,大部分朋友想到的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避免婚后离婚财产纠纷的一大法宝,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办理公证的。不过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
·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配一、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配?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
·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若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此时无法进行协议离婚,不过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最终法院不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有可能是判决不准离婚。那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
·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中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条款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时、工资、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2、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法律上量刑较为严苛,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如果不是刻意造成的,而是过失的行为,那么又该怎么进行量刑呢?我们将会在下文中详细解答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依约还本付息的并以公司债券形式表现的一种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在公司应承担的公司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对外承担给付的义务。如公司签约产生的给付义务、公司侵权产生的给付义务等等,都应包括在公司债务中......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
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别称通州...看守所,具体位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
·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
·
日照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一方提起诉讼离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离婚官司。离婚官司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起诉到法院,法院照例会收取相应的诉讼费用。法院的诉讼费并不是随意收的,他是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收取诉讼费的,那么日照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多少?详情参......
·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可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的效益,同时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法律基础。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另一方该如何索赔呢?索赔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将为您进行解答。一、......
·
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需要具体看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
·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实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同的,并且这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那么到底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罪犯怎样才能适用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那么,罪犯在实际服刑过程中,怎样才能适用减刑呢?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
·
现在我国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其实对车辆的依赖性都是非
现在我国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其实对车辆的依赖性都是非常大的。就是因为这样,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总是层出不穷,当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后果等这些都是不一样的。国家针对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参考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
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是否成立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应当采取综合的认定方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其他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由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
·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想要了解这些,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一、什么财产有必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是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人,我的儿子被抓到天津市滨海新区
·
大学生兼职欠薪3500元
·
欠条,别人欠我的钱,别人欠我的钱,我把原件丢了,但我有复印件
·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
·
个人贷款交了保证金,说退还得三个月以后,我该怎么办呢
·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有给我。还说我拿他的东西了。我该怎么san
·
科目三考试中有碰撞我我要赔偿吗会负全部责任san
·
摩托车被偷可以要他们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老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