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首页
>>
法律知识
?
虽然法律中规定的
离婚
方式包括了两种,而现实中多数想要
离婚
的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
离婚
必须进行诉讼,那您知道究竟在什么情况下
离婚
必须进行诉讼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
离婚
必须进行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
离婚
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
离婚
:
1、一方要求
离婚
,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
离婚
,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
离婚
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
离婚
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
离婚
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
离婚
,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
离婚
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
离婚
。
二、诉讼
离婚
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
离婚
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
管辖
: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
离婚
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
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
离婚
而对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虽然同意
离婚
而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
离婚
,由法院判决。诉讼
离婚
必须选择有
管辖
权的法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而在
离婚
的时候也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情况下
离婚
必须进行诉讼,若不是必须诉讼的话,则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
离婚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1、离婚与婚姻的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
·
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目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律只规定了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等四种情形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会被视为过错,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出轨并不算“过错”。在现实生......
·
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达到了分居离婚条件的话,则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时候往往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我国就分居离婚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就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才行,那么到底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
夫妻分居证据怎么找?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那么分居证据怎么找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夫妻分居证据怎么找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
·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明文规定了女性的工作条件、环境等。那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有哪些明文规定能保护女性的合法权利?我国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详细说明。下面请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
·
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怎么分配
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怎么分配现如今,随着我们城市化的建设越来越迅速,也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对于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的补偿问题以及相关的分配问题也称为了您所关注的重要对象。依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所明确的规定,对于村集......
·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4)
六、股份公司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股份公司目前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为股份公司发起人折股投入股份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形成。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集团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万元......
·
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
·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我们在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可能当事人对商品的质量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而购买回家开始使用之后,就有可能发现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那现实中,要是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消费者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
江宁离婚财产分割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为您解答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如何分......
·
法律视角:26岁研究生猝死规培岗位,谁该担责?
2018年3月30日,是美国提倡的国际医师节,但就是在这一......
·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我们知道,老赖是那些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会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从事某些民事行为。如果老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司法拘留的,以示惩戒。有人疑惑,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下文我们将会详细介绍。我国对......
·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一旦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一、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抵押合同以设立抵押权为目的。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则抵押权不能成立,抵押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但合同目的是否实现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抵押权虽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有过错的一......
·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为了借款的事情状告法院,这是很普通又难办的事情,因为他们一般不注意细节问题,如诉讼时效,可能由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组成人员是哪些一、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地位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
·
证券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证券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证券的交易买卖是在金融市场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交易,如果普通公民想要购买证券的话,最起码对我国的金融知识和证券交易的一些相关规定必须有所了解才可以,当然了前期对于证券合同的签订的大概模板也必须要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
婚姻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只有证明了夫妻感情的破裂,那么才能导致夫妻婚姻的破裂。那么夫妻婚姻破裂的情形也就是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呢?具体包括了怎样的情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
·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申请了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跟老公已分居快两年了,有两个女儿,目前是我一个人在带,所有的
·
交通故故先逃逸后又回到现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
你好,我有点工资没要到,想起诉他们讨工资,能加微信吗?
·
你好,我想找您咨询下别人欠我钱的事请给我回电话1392726
·
旅顺口律师单联春收了我陆仟元律师费一年多了也没办成事,要钱也
·
请问被打头部缝四针构不构成拘留罪
·
我的丈夫被关进看守所,说是盗窃手机
·
对欠款企业的未办土地证土地可以执行预查封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