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2017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
5月9日,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新闻发布会,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通报了《解释》的有关情况。颜茂昆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而《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两高:非法出售他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颜茂昆介绍,《解释》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信息类型和数量。
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繁多,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交易信息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后极易引发绑架、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是违法所得数额。
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是信息用途。
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用途存在不同,对权利人的侵害程度也会存在差异。基于此,《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
四是主体身份。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诸多公民个人信息买卖案件也可以见到“内鬼”参与的“影子”。为切实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治力度,《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五是前科情况。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
行政处罚
,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内容了,我们看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主要依靠《刑法》的相关规定的,最新内容是前不久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相关条文,这个犯罪首次出现于刑法修正案(九),也是基于这个法律进行判定以及处罚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一般在生活中我们将会遇到,刑事案件如果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就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提起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只有在一定时间内维权才有效,确保自己的权利,那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
·
单位集资诈骗罪共犯是什么意思?
诈骗,相信您在印象里都是人来实施,是人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现实中,比如集资诈骗,通常都以团体、公司等进行诈骗,这种诈骗叫做单位集资诈骗,单位集资诈骗比普通的诈骗犯罪手段更为高级,涉及的标的更大,社会危害更加广泛。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共犯是什么意思?想情参考下文。一、什么是单位集资诈骗......
·
处罚非法集资罪有哪些?
一些不法之人利用各种非法渠道向群众搜集自己并承诺以高利息的方式回报给群众,这种就是我们日常所提到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一项罪名,不过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将非法集资与私募进行区别,那么非法集资罪有哪些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罪名,而是对一系列违反集资......
·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
·
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
绑架罪应该是您比较了解,也是您身边比较常见的一种罪了。和很多其它的罪行一样,该罪根据导致结果的不同,也存在“情节较轻”的认定。那么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刑法修正案《七》在绑架罪的刑罚设置上增加了法定减轻情节,对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一、《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
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
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在我国的民法中非常多看似很相同的概念,但是他们却存在着天壤之别的差距。比如说民法中常见的遗忘物和遗失物,虽然他们两个看似相同,但是却有很大的差别,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将这两个概念混淆,那么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呢?下面......
·
如何对单位犯罪处罚
在确认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而此时对单位犯罪处罚采取的是双罚制,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不同。那究竟该如何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
·
取保候审申请多久,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申请多久,取保候审的期限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制度特有的,在其他国家被称为保释。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肯定需要流程和时间的,不同的阶段时间是不一样的,那么取保候审申请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申......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光华路向......
·
赡养纠纷上诉案件的答辩意见
答辩状因我儿子叶儿赡养纠纷上诉一案,现答辩两点......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哪些?在企业管理不当或者资金周转失调时,由于企业所欠债务到期,但是企业的资金又不足以偿还债务,这时企业就可能宣布破产。企业宣布破产后,就需要破产管理人来处理破产的企业。那么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呢?下......
·
离婚后男孩归谁抚养权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时常会看见小夫妻因为各种矛盾而闹离婚。夫妻在选择离婚之后,必须要考虑的两个问题就是离婚后的财产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孕育有孩子,那么离婚后男孩归谁抚养权?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希望您认真阅读......
·
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人们拥有的财产已经不仅仅限于现金、存款了,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房产、公司股权等等。针对这些比较特殊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分割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那一般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的时候,外交通事故发生的平率还是很高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幸受伤而对方又是责任方且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吗,可以对此提起诉讼吗?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这一问题,我们就解决方案做了......
·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一、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
·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医患法律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指被民法及医事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地说,是指医疗方受患方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在对患方实施诊断、治疗等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受现行相关法律所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
·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一、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被裁定驳回的,应当交纳50元至100元。对于该费用的表述,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不同的法官常常会使用不同的名称,如有的表述为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费,有的表述为管辖......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准备起诉和丈夫离婚,我银行有五万存款,丈夫不知道,我可以不写在夫妻共同财产法院
·
人在机动车上掉下 后让脱谷机压了 咨询律师
·
工伤认证,我一同事在晚上加班出去吃饭时
·
您好,我现在有一业务需要咨询一下,给用户安装的设备,已使用快
·
2004年跟我们借几本古代的名书到现在未还,从2006年到现
·
我的快递文件丢失了,怎么做以赔偿
·
我儿子从出生的现在六年了他妈妈一次都没有看过也没过问过,我可
·
没在本地能起诉离婚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