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范围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
告知书的范围是什么?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
行政处罚
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行政处罚
的,可以当场作出
行政处罚
决定。”《
行政处罚
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
行政处罚
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
行政处罚
决定书。”
相关手续: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行政处罚
中行政机关义务:行政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
行政处罚
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
行政处罚
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听证人员的姓名;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
行政处罚
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综上可知,
行政处罚
告知书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
行政处罚
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
行政处罚
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
行政处罚
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获得相关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
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我们也知道,构成非法拘禁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有人就问过我们,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能够适用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供您阅读。一、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
·
寿县房屋拆迁补偿
寿县房屋拆迁补偿一、寿县城区(寿春镇、八公山乡)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一)搬迁费1、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标准计算。2、非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标准计算;有重机械的按重机械所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2......
·
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
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在所有的诉讼活动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空辩双方是通过证据向法官证明自己的,而法官也是通过证据来分辨事实的真相的。当然,证据之所以可以成为证据,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证据三性便是其标准。那么证......
·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证券法》对债券发行额度的规定《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该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二、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各主......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
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南京房产律师熟悉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抵押、拍卖、征用、拆......
·
上海市黄浦区合同违约、诉讼律师,解决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包罗万象,几乎每一个诉讼都有自己独特的原由......
·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建筑商在承包工程的时候,不仅要与开发商协商好工程款如何支付以及何时交工等问题,还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负责,就算建筑商不想负责开发商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是在工程验收时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下面就和我们......
·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
·
非法经营罪中团伙犯罪的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是团伙犯罪。但是个人犯非法经营罪和团伙犯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非法经营罪中团伙犯罪的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非法经营罪中团伙犯罪的追诉......
·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在建筑工程中,所有的基础设施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了问题,那么,相关的人士是会受到惩罚的。建筑工地上,有些地方在修建的时候,为了确保工程的完美,会对工程进行加固。加固工程的质保期也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建......
·
工伤认定主要步骤是怎样的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来说,其中需要了解的内容其实是蛮多的,就包括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应该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当然了对于工伤认定的步骤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那究竟工伤认定主要步骤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认定主要步骤......
·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建筑工程监理是什么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
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
·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导致短时间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这个时候,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就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用于治疗、康复或者基本生活,那么,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的划分......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请问一下拆迁有店铺补偿吗
·
我的利益怎样维权,我在办理摩托车年检的时候钱交了一个多月
·
异地能否起诉离婚
·
关于厂房违建的咨询
·
离婚后对房产上的争议
·
借钱不还,无能为还,一拖再拖,怎么办
·
您好!我是九江瑞昌的!我们家土地房屋征收!那时以便宜的价格买
·
我老公在我怀孕期间家暴,平常也是经常对我动手,这次我决定起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