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2、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
3、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4、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5、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根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6、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7、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
违约责任
。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
8、
违约责任
。在贷款合同中规定
违约责任
,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
9、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二、签借款合同有何要求
1、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
2、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
4、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在写借款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就纠纷的解决方式做出相应的约定,这样的话即便发生了纠纷,当事人也可以淡定的依照约定去处理。如果您对纠纷的解决方式不是很清楚,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需要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
·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申请贷款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可以说很多朋友都已经习惯了贷款这一形式,所以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一问题,就是申请贷款怎么写。其实,由于贷款种类的不同,贷款申请书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比较典型的贷款申请书的范例。助学贷款申请书范例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老师:我是......
·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如果遭遇他人借钱不还的时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非常复杂的,很多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打。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你介绍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
·
集资诈骗罪用款单位应该怎样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比如说是集资诈骗。说到集资诈骗,很多人会有疑问,就是集资诈骗罪用款单位应该怎样判刑,有些人会认为用款单位的判刑就应该与个人诈骗的标准相同,而有人就会持相反的观念和看法。下面我们就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一、如果单位成立集资诈骗罪该怎么判刑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
·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欠债故意不还钱的人,还有一些在债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还采取各种手段恶意将财产进行转移的,那么在我国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我们要采取什么应对方法?一、界定签......
·
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
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在生活中,有的民间借贷签订了借贷书面协议,但有的借贷并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协议。那有人就问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角度来看,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
·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当人们无偿将自己的财物送给他人时,为保证不会出现反悔现象,一般都会选择签订赠与合同。签订合同既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那就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签订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赠与民法......
·
出境旅游受到损害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出境旅游的消费需求在不断增长,许多旅行社也开拓了境外旅游业务,可是在与境外旅行社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也需要万分小心,否则很多后果是需要自己承担的。一家国际旅行社组织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旅行团。游到泰国时由于当地的接待团的问题,没有......
·
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石榴园28号(靠近新街口王......
·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
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时,不少岗位会经常出现工人正在执行工作时出现中暑现象。工作岗位上职员在高温天气下执行工作造成的中暑现象是工伤的一种,一般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先由单位申报,那么问题来了,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一、中暑是否认定为工伤?中......
·
要是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那在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要同时
要是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那在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要同时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而此时允许离婚夫妻先自由协商约定该如何处理共同债务。那此时离婚协议中债务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是......
·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2、定......
·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法律中规定,专利权是需要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的,那么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不是就是从被授予了专利权开始呢?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
·
重大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重大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随着如今我国各方面的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在施工过程当中,针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也逐步的在提升过程当中。现如今工程质量等一些重大事故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如果一旦酿成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
·
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现在人们对于房子越来越看重,房子的价格也十分昂贵,现在房屋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现在许多人关注房子产权问题,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为您解答。一、房屋产权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
·
登记离婚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哪些
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这是需要有离婚打算的夫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但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则还要看有没有满足登记离婚的条件。具体而言登记离婚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登记离婚要符合的......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这里所指的“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是指承运人业务范围以内的、符合法......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
如果离婚时有一套共有的房产,而夫妻两方均无足够现金买下对方的份额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
工伤赔偿中三金如何索赔,我在单位两次受工伤
·
您好:我请教对方欺骗或侵占他人资产
·
没有出生证明 怎么才能改回来呢? 如果改又需要什么手续啊!
·
你好,我查一下宁县看守所电话号码,
·
民工工资纠分
·
我家门前被邻居喂鸭子,,长期臭气熏天,她说是她家的地,应该怎么解决,求办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