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通常是为了城市化的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由此肯定会损害到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补偿安置是少不了的。广汉市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其具体内容。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及德阳市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征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原统征土地首次房屋拆迁),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及依法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托承担征地拆迁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 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规划。
  
  第五条 征收土地,原则上以合作社为单位实行全征全转。不具备全征全转条件的,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按本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征收土地实行“人随地走”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
  
  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农转非人员就业享受国家有关再就业政策。
  
  第七条 征地前的耕地总面积和征地面积以具有土地勘测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为准。
  
  第八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以征收土地告知时实际勘丈登记为依据计算各种补偿经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苗圃(含花卉)、养殖业、家庭作坊等,以广汉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补偿标准为准。
  
  第九条 自征地告知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未经合法途径批准修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和各类临时用地上的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条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依法用于安置农转非人员,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也不得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清偿债务,并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的监督。
  
  第十一条 对在拆迁安置协议规定期限内提前拆除的,由征地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城市规划区实施控制范围内的补偿安置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实施控制范围包括雒城镇和新丰镇、北外乡、西外乡、和兴镇、金鱼镇、三水镇等乡镇的部分区域。
  
  第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实施控制范围内征地逐步推行区片综合地价。不具备实行区片综合地价条件的,征地补偿按本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自征地拆迁告知之日起,除依法婚娶、生育、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刑释解教人员外,公安部门停止办理迁入被征地拆迁集体经济组织的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 下列征地农转非人员属于安置范围:
  
  (一)在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正住农业户口,并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收益分配权利及履行应尽义务的在册人员(含五保供养对象)。
  
  (二)原户口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现役士兵(含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士官)、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第十六条 拆迁房屋原则上以统建安置为主,以货币安置、自建安置为补充。但同一乡镇行政区域内的同一项目在选择统建或自建方式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
  
  (一)统建安置。按被拆迁安置人员的正房建筑面积与安置房进行置换。安置房置换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
  
  被拆迁安置户人均原正房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的,按每人15平方米计算;
  
  被拆迁安置户人均原正房面积大于15平方米、小于3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被拆迁安置户人均原正房面积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按每人30平方米计算。被拆迁安置户原正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30平方米的部分及其他附着物,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进行补偿。
  
  由于安置房套型及结构的原因,安置房面积超出每人应置换(安置)面积的部份,由被拆迁安置人员按下表支付价款:
  
  安置房面积超出每人应置换面积部份≤3m23m2<—≤8m2>8m2。
  
  被拆迁安置人员支付房价标准优惠价建设成本价市场价。
  
  被拆迁安置人员应置换面积大于已置换安置房面积的剩余面积,在必须超过同一安置小区内可供安置房屋单套面积的50%的前提下,方可再选择安置房;超出应置换面积的部份按前述规定办理。
  
  选择统建安置方式的被拆迁安置人员,按其原正房结构类型,分别支付与安置房相应的房屋结构差价和楼层差价。
  
  统建安置房按2000元/套收取天然气安装费用,按有线台收费标准收取有线电视安装费用。
  
  统建安置房由市国土资源局或政府确定的其他征地单位作为业主,组织实施。
  
  建成后的统建安置小区纳入社区管理。
  
  (二)货币安置。由被拆迁安置户提出书面申请,征地单位根据其原正房建筑面积的结构情况发给住房安置补偿金。住房安置补偿金按以下标准计算:
  
  砖混结构楼(平)房:每平方米700元;
  
  砖木结构小青瓦正房:每平方米600元;
  
  石棉、水泥瓦正房:每平方米300元。
  
  其他附着物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进行补偿。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住房安置补偿金每两年调整一次。
  
  统建安置置换面积(含按优惠价和成本价购房面积)和货币安置面积不再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进行补偿。
  
  (三)自建安置。由市国土资源局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为被拆迁安置人员在城市规划部门指定位置按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划给宅基地(未婚独生子女可享受两份),被安置人员按照“统一规划设计、自行施工建设、接受监督管理”的原则新建住房。安置区内的基础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建设。
  
  第十七条 享受第十六条规定的拆迁安置政策的人员包括:
  
  (一)第十五条规定的享受农转非安置政策范围的人员;
  
  (二)长期居住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原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农转非人员。
  
  第十八条 征地前户口已迁离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按照第十六条(二)货币安置的规定补偿。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全部征收后,依法撤销建制,农业户口人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单位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集体的其他财产按农转非人员数量进行安置,具体的安置(分配)方案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自征地拆迁告知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第二十一条 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按照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城市规划区实施控制范围外的补偿安置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实施控制范围外征收土地,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地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10倍。
  
  人均耕地等于征地前被征地集体总耕地面积除以在册农业人口。
  
  (二)人均耕地每减少0.01亩,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倍数之和相应增加0.3倍,但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不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减半计算。
  
  (四)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以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公布的为准。
  
  (五)分批次征地,小春期间征收,按大、小春标准补偿两季青苗费;大春期间征收,只按大春标准补偿一季青苗费。
  
  第二十三条 土地被征收后,需要还建的道路、水利设施由用地单位负责按原有规模、标准、功能修建,所占土地由相应的被征地集体无偿提供。
  
  第二十四条 分批次征地的农转非人数等于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农转非的具体人员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外的“线型”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农业安置途径。市国土资源局或市政府授权单位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该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调地等方式进行人员安置。
  
  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迁原则上采取自建安置方式。
  
  由市国土资源局或乡镇人民政府为被拆迁安置人员在村镇规划部门指定位置按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划给宅基地(未婚独生子女可享受两份),被安置人员按照“统一规划设计、自行施工建设、接受监督管理”的原则建房,安置区内的基础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建设。
  
  第二十七条 户口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只对原建筑物、附着物按第十六条(二)货币安置的规定予以补偿,不再划给宅基地。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征收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
  
  第三十条 农转非人员逾期不领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以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安置的征地被拆迁安置人员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助的,由征地单位将有关费用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专户存储。不得影响征地拆迁的进行。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内容含青苗补偿费标准、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货币补偿标准、广汉市城市规划区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区范围、自建安置补助费标准、拆迁奖励标准。
  
  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征地拆迁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2003年9月公布的《广汉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和广汉市其他有关的征地拆迁补偿规定同时废止。
  
  实际中,征地拆迁涉及的范围往往是比较大的,而且工作面也是比较广的,如果稍有处理不当,就由可能引发纠纷,所以相应的补偿安置必须是合理、合法的。广汉市为了维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的实施,制定了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您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凭祥镇、友谊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201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643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910元/亩到11643元/亩之间。上石镇、夏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053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土地使用证是一种能够证明自己对土地享有使用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房屋是需要进行贷款的,因此大多数人对于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是比较困惑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在......


·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
      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当你在购买一套房子的时候,你一定会关注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这个问题,但同时你也会发现有些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有些是50年也有些是70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来了解一下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的相关知识。一、相关法律条例根据1990年5月19日......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破难,征迁工作实行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参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有些国家又称之为“担保商标”或“统一质量标志”。通常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一)旅游服务没有达到约定的品质(质量标准)而引发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旅游合同的承揽性质决定了旅行社对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其向......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对于工程的建设来说,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都应保障工程质量的稳定,否则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就会由于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损失。在实践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会购买工程质量保险,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可......


·什么样的人需要上社保和五险一金?
      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五险一金是现在求职者都会考虑的问题。五险一金给缴纳主体带来的好处有很多,一方面,这是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生活保障,缴纳主体在五险范围内可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五险一金的设立,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和谐美满。在本文中主要为......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专注合同法,办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


·北京律师谈公司内部借款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原告石某某系某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各地的政府正在加大力度监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其实不止是食品行业需要监管,工程的质量也是需要监管的,我国规定了工程在完成之后需要对质量进行验收。那么,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人民法Y审理下列再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Y依照审P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处罚......


·女职工保护政策是什么
      我国关于女职工保护政策其实就是指在2012年制定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由于女职工生理上与男职工存在较多的不同,并且其还会存在三期,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一......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刑犯减刑应由哪级单位申报的电话答复》中指出,缓刑犯的减刑,应......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此时要求是男女同时符合,而不是只有一方符合就可以。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
      继父母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对其未成年的子女是有抚养权的,必须抚养自己的子女到其成年,未离婚的双方都有抚养权。途中离婚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付抚养费,由另一方进行抚养。继父母双方同样有抚养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抚养权......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案发时刚年满十八周岁,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一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从未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情。之所以实施本次犯罪行为,主要是由于被害人的无端滋事,加之其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后果的严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朋友欠我钱,我把他告上法院,判决还我钱,可是现在一直没给我san
·我也没有偿还能力啊,请问我该怎么办?
·工伤出医院怎么解决
·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王律师我想咨询你一下我家小孩在昆明打工一年半,被抓到现在半个
·有一名在贵监獄服刑人员名叫xxx,因其系一公司股东,因公司其
·请问石河子市新区看守所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