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一、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短。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是指发行人所申请上市的该种和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如期限长短不同,利率不同,可转换或不可转换等)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具体申请哪一次发行的哪种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则要求该次发行的该种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这是指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应当保持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信誉状态,而使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并且该公司债券的交易具有安全性。如果丧失发行公司债券具备的条件,那么该公司债券到期时在还本付息上将发生风险。
   二、公司债券的上市程序是怎样的?
  1、发行公司提出上市申请;
  2、证券交易所初审;
  3、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定;
  4、订立上市契约;
  5、发行公司缴纳上市费用;
  6、确定上市日期;
  7、挂牌买卖。在债券上市后,证券交易所一旦发现该上市债券违背基准规定,有权停止该债券上市,该债券必须转为“整顿阶段”一定时间后完全停止上市。
   三、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债上市规则》第6.3条明确了债券暂停上市的标准:
  1、发行人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或者批准的用途使用或未按规定程序变更资金用途;
  4、未按照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债券上市,应该向交易所提出,经交易所核实后,会签订一份上市契约。公司缴纳完毕上市费用就,就会确定债券上市日期。其中上市的公司债券应该满足发行期限满一年以上,发行金额大于五千万及其它交易所认定的条件。当债券上市后,如果交易所发行公司违背相关规定,则会要求暂定上市,进行整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么?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么?在合同的转让上各国做法不同,主要有自由主义、通知主义和债务人同意主义。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通知主义。其理由在于,转让合同关系作为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完全可由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因此应当允许合同权......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在日常债务往来中,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在我国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全部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但您对受让人对于债权转移反悔却不了解。那么,在下文中律师针对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这个问题位您做出解答。一、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反悔受让......


·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可以么?
      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可以么?一、债权转让可以通过电话形式通知么?口头协议的,以电话通知便可,但更赞成书面通知,以便形成纠纷时有相关证据。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对待转让通知的形式与原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形式相对应平衡,为最符合其法律和行为特征,也能保证债权的有效转移,而减少不......


·网贷贷款人有什么风险吗
      网贷贷款人有什么风险吗一、网贷贷款人有什么风险1、手续费率高,偿还压力大。P2P平台均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同的费用。有些公司会把信用等级分为AA、A、B、C四种,对应的月费率从0.78%到1.89%不等。此外,公司还要收取一笔服务费,服务费率也与个人信用等级挂钩。AA级免服务费;A级服务费率为......


·什么是债务和债权?
      什么是债务和债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和债有关的名词概念。一方将钱借给另一方,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什么是债务和债权?债权人有何权利和义务?我们整理了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做一个简单的普及。一、什么是债权和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充斥着,致使离婚率越来越高,因此,离婚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也存在一方不愿离婚的现象,以至于对方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继续履行合同的定义: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经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法律强制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从轻处罚,而有些情况下则是减轻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减轻处罚呢?而法律中规定可以对罪犯减轻处罚的情节又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什么是减轻处罚......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润州区律师
    润州区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合同、物权、人身损害赔偿、......


·泰州刑事律师代理刑事辩护(贩毒、诈骗、伤害杀人、经济犯罪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指恶劣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涉黑涉恶犯罪......


·公司法人变更合同的注意事项
      公司法人变更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法人变更合同变更法人协议书、变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原注册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什么作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一、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解约协议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水路199弄3号1502室(下称“该房地产”),在上海锐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锐丰”)居间介绍下......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不少人对于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很了解,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历哪些环节?用人单位解......


·房子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房子土地使用权有多久?在我们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倡导的,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土地使用证是保证你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房子土地使用权有多久的呢?下面律师35我们将......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1、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就我国的拘留来看,常见的就包括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虽然他们都属于拘留的一种,但具体的含义、适用的情形、场合却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一、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属于赠与。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如果没给工人上保险,交通意外死亡,工厂应承担什么
·普通的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我是在读大学生,女孩子但是名字太男性化,请问可以改名字吗
·你好,前夫因涉黑判了七年半,现在关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离婚
·人身损害赔偿该由谁出?,在工厂上班因工作原因被打为什么就不能要求工厂以人身损害赔
·物业费收取问题,如果属于开发商责任
·我是*公司的造粒员工现因公司经营不善将高塔对外出租,现在出通知将各部门员工转移到尧均分
·本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被喝壁市一市民诈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