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争议案件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纠纷具有特殊性,不适用协议
管辖
。实践中,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大都是采用格式合同与另一方的劳动者订立合同。协议仲裁机构和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和法院。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行为本不为错,但以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剥夺另一方纠纷发生后的救济选择权,显然是违法的。在劳动合同中选择仲裁机构的一个根据是:1995年4月20日原劳动部对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
管辖
范围的复函》,复函中称:“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
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辖
,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辖
。”2008年5月1日已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
管辖
。劳动争议属仲裁前置后人民法院才可受理的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不服
劳动仲裁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逐渐上升,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8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由此可见,无论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司法解释,都没有采用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除此之外的其他仲裁机构和约定
管辖
法院,说明立法者还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法定救济的“钢性”。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的本意,是赋予用人单位和合同履行地两个法院皆有
管辖
权,而不是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除此两个法院之外的某个法院
管辖
。
从本质属性考虑,也不应适用协议
管辖
。劳动关系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在普通的民事关系中,民事当事人具有平等的地位,可以自主、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是劳动关系还具有从属性和人身性,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决定了劳动关系并不能简单地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况且,在劳动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而用人单位一般是处于一种强势地位,如果约定
管辖
有效,用人单位必然将利用约定
管辖
给劳动者维权造成制约,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这显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利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退工标准如何把握?
1、传统的用工模式只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的直接用人主体,也是劳动者劳动的使用者。而与传统的用工模式不同的是,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它同时涵盖了三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根据与用工单位签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因此,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由于试用期不是必须约定的条款,你与单位签......
·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口头......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如何?
1、工伤多次复发尚未痊愈的劳动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工伤待遇.2、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到......
·
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试用期不属于劳动而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属于约定条款,缺少试用期的约定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发生纠纷时,除非双方都认可关于试用期的明确约定,否则提出存在试用期的一方应当负有举证责任来证明试用期的存在。试用期因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当然应当以......
·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很多犯罪行为时有相似性的,比如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违反的行为,这两个都是大量占用了他人资金,但是法律上在判罪、量刑上有一些区别。那么,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两者的区别主......
·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形式比较多,通常人们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落入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国家为了抵......
·
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1、留置权行使的程序习惯法有关规定,有权要求马上支付留置权下所存在的金额,并不需要接受担保。但从对立的方面有要求,必须提出所要求的正确数量,否则有可能会丧失留置权。但这种权力很少或是几乎没有发生过。因为共同海损分摊的金额往往在货物被卸到岸......
·
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一、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
奉化市看守所
浙江省奉化市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长汀西路500号,靠近......
·
株洲律师成功办理撤销房屋转让协议案
基本案情:被告卜乙系原告卜甲的侄子,2018年12月......
·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1......
·
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视为送达吗
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视为送达吗?一、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视为送达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对于法院邮寄送......
·
购买和赔偿的时候汽车交强险怎么算 汽车的交强险是汽车强制购
购买和赔偿的时候汽车交强险怎么算汽车的交强险是汽车强制购买的保险。在这方面人们一般都比较想了解关于汽车交强险购买和赔偿得时候是怎么计算的。今天整理了汽车交强险怎么算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汽车交强险怎么算——购买一般来说,交强险......
·
浙江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在浙江经济繁荣发达的今天,有很多非法经营的现象导致经济市场秩序混乱。可见,维护市场秩序,对经营者进行管制也很有必要,我国对一些非法经营的商家以非法经营罪对其量刑,在浙江非法经营罪中,是怎样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呢,以下是对非法量刑的介绍。一、非......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对于既遂犯的数额标准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1,合同标的额不能作为统一的定罪数额。合同标的额,是合同......
·
缺陷工程分包商和供应商的质量责任
分包商对缺陷工程的责任规定的分包合同中,而分包合同的质量责任与主合同的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此外,分包合同中可能还有特别的质量责任规定。我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时限是多长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对建筑工程的评判。他要求鉴定第三方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理论来支持鉴定,且该鉴定具有标准的鉴定方法。鉴定机构在受理此类事件后,是有一定时限的。今天,就来给您讲解一下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时限问题。一、建筑工程司法......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一)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六年一月九日《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沒迁户不给分钱,修路征地给了村里一笔款
·
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
·
首付已付,开发商办不下房贷,想退房。
·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我婆婆用我的身份证,汽车还有保险单贷款了
·
里面要是有东西我怎么办?
·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
·
你好,我想咨询刑事案和一起家暴离婚案
·
请问拘留的犯人是否一定限制在所里买衣服给犯人才可以是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