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首页>>法律知识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一、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 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医院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医疗行为缺乏从法律层面去认识和思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医疗行为操作常规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2、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医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在临床上很多见。医生不按时查房,未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不按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外科医生在为患儿实施皮脂腺囊肿摘除术,由于主刀医生、手术室巡回护士不仔细查对,误做包皮环切术;儿科医生对药物剂量掌握不清楚,将长春新碱注射液大于正常剂量10倍用在患儿体内;护理人员业务不熟练,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用75%酒精为患者做清洁灌肠;发药时未向患者交待清楚,患者误将坐浴用高锰酸钾口服。
  3、忽视患者的权益,缺乏与患者的沟通临床上相当一部分医务人员缺乏沟通观念、知识和技巧,对医患沟通不重视,只重技术操作,而轻沟通和理解,不太关注患者及家属的情感要求,不重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忽略患者的心理健康需求。医务人员对病情的发展、转归估计不足,没有及时向患者或家属通报病情,预后交待不清。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能力差,以至于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服务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影响患者及家属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度,从而导致由于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引发的医疗纠纷
  将医疗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但是总的来说,预防医疗纠纷首先增加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自己所进行的医疗行为,要确保符合医疗程序,对患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一、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3、财务科复核。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工伤......


·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石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一审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根据我们前期调查取证及刚才的庭审活动,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被告对原告的整个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理由如下:(一)强行拉......


·医疗过错举证的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过错举证的责任由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7章用11个条文予以规定,足见立法的重视与现实中矛盾的多发。在侵权法出台以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最高院2004年)是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的依据。但侵权法出台后,改变了上述规定的诸多做法。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显然,应......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还不行,还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这样才能定罪处罚。一、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1、一般鉴定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人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在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在战争期间,国家和武装部队根据......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致:......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浦口房产律师
    浦口房产律师面向南京市浦口区及周边地区,提供房产买卖、租赁、......


·劳动争议律师:公司破产,拖欠员工的薪资能否追回?
      真实案例:      ......


·非法集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老百姓不幸遇到非法集资,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非法集资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当然,只有符合定罪标准的,公安机关才会受理,否则只能以民间借贷处理。那么非法集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


·职务侵占罪公诉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公诉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有很多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公诉和自诉最重大的区别就是,自诉案件一般都是只有受害者提起诉讼的话,我国人民法院才会处理。但是公诉案件不是这样的,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即使没有原告,人民检察院......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向家坝镇,平均补偿标准:3347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太平镇、两碗镇,平均补偿标准:255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其他区域,平均补偿标准:......


·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
      关于职务侵占罪,相信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一定的利益。在我国,无论是何种罪行,一般都会有司法解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司法解释也会有所更改。那么,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那么您是否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以此保护女职工的相关权益。那么,你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你做了整理,供你阅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条件有哪些
      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数额较大的话可能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此时需要对比法律中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才能判断实际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了该罪。那到底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021年3月8日上午,被告从丈夫口中得知原告通过微博账号发
·咨询,我姑姑与姑父七年没在一起、请怎么怎样可以离婚、
·江西爽利源,的老板娘,打人李总打人,领导,打人欠工资还开除我
·*博拘留十五天可以保释或者探视吗?
·是不是诈骗,怎么才能要回钱
·不是交通事故的问题
·你好请问停工留薪10个月是几级伤残,报销标准是多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