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通常情况下,对于国家赔偿,都是受害人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给予适当的赔偿。可是,如果受害人不想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国家赔偿,而是直接申请国家赔偿,这样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下面将为您解答,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内容?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不起诉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八条 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侵犯人身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能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予以确认;
  
  (二)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予以确认;
  
  (三)对有证据证明有部分犯罪事实的人拘留、逮捕,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的,不予确认。
  
  通过文中的介绍,对于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到,不起诉是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应当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国家赔偿。法院接到诉讼请求,并受理后,如果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况,然后综合法律以及实际情况,确定受害人的赔偿金额。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只提起了一次离婚诉讼然而就被法院判决离婚了,但现实中也有那种起诉了很多次之后才判离婚的,有的人在看到别人一次就判离的时候,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这其实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夫妻离婚,是看双方感情......


·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的原因
      离婚的途径不止一种,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可以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经过法院的判决以后才会生效,但是不是所有的诉讼离婚法院都会判决的,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的情形也是非常多的。法院也是希望夫妻双方能够挽回婚姻,但是有哪些情形是不会下判决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法院不下判决的原......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少钱一个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少钱一个人当今社会中,还有很多儿童正处在需要父母关爱的时期却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呵护,那么如何让抚养这类孩子,抚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少钱一个人?都是由现抚养人和社会应该考虑的。如何给这些儿童更好的关心和呵护。避免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走入歧途,以致后悔终生,是我们当今社会应该做出努力的。......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理由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要就......


·交通事故处理有期限吗?
      当前社会上,车辆越来越来,汽车已经逐步成为了人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了,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方便的同时,也经常会出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很多人在处理相关的交通事故的时候,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的不足,错误认为交通事故处理是没有期限的,这种错......


·受贿罪的“退还或上交”
      两高联合发布的《意见》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简称退交),不是受贿;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上述条款是对......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


·民营企业改制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改制条件有哪些?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也是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为了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市场活力,可能出现需要民营企业改制的情况,对于民营企业进行改制的,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告诉你民营企业改制条件有哪些。民营企业的改制,必须......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相关内容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


·佛山市南海区律师事务所举办开放日活动
      佛山市南海区8家律师事务所志愿开放、吸引了60多名市民......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罪,是指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事物资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部队的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是战斗力的主要物质基础,保证其不受非法侵占......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长借款的诉讼时效,以便能够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接下来,我......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房产抵押有什么程序?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房产抵押有什么程序?房产抵押是常见一种借款方式,为了保障交易的合法安全以及债权的实现,当事人必须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只有完成登记手续才能使抵押关系成立。那么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将......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1、概念上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


·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向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呢?如果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资纠纷怎么举证呢?这些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因......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行合同的约定,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如果发生了违约的情况下,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及相关内容。一......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要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要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是1969-1974当的兵,现7岁,退伍之后是在外打工(自由职业者)他们现
·因为停车问题我跟老两口产生纠纷,发生争吵,老人打我骂街,我没还手,他自己气病了这情况我需要赔偿他吗?
·没有抓到我们的现场 这可以算*博吗
·海州法院几号上班我想上别人家要钱但是我不知道海州法院几号上班
·合同工合同期未满向单位提出辞呈要付多少违约金
·男女系恋*同居关系,未婚先孕,但女方父母不同意结婚,女方完全受其父母约束承担小孩
·因为工伤造成左胸四根肋骨断裂,请问能评几级伤残?如果一次买断大概能理赔多少?
·江苏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所得没收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