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在我们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进行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进行解决的。这样可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那么,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都是有哪些步骤呢?这是我们在进行选择快速处理所必须了解的一些知识,也是有很多细节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一、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二、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限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5、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武汉发生交通事故,进行选择快速处理的方式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保护现场不要破坏,保存好相应的证据,然后及时的通知保险部门进行处理,由交警进行责任的划分,确定赔付细节。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要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话,对于
      要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格外注意的,毕竟这关系到自身利益,因此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有帮助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一、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


·私家车超载人员扣几分
      私家车超载人员扣几分通常说的超载人员的都是指私家车或客运车不按照规定的核定准载人数来装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此要对驾驶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私家车超载人员扣几分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新交规私家车超员怎么处罚?私家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一般私......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经交通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认双方的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经交通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认双方的责任,但是责任方一直拖着不处理不想赔偿,这对受害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无责任方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效,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下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无责任方怎么办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时限。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无责任方怎么办最重要的是......


·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损失不大,双方可以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行达成赔偿。如果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一方反悔,那么协议书可以作废么?下面我们结合合同法有关内容给您做一个简单回答。一、双方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可以反悔么?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损害结果,其中当然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在做出的赔偿方面,也是更多的。那究竟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依照法律......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并不是一定要等商品房修建好了之后进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允许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预售,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预售条件才行,否则预售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而在预售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那......


·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之时往往会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抚养费等问题选择对薄公堂,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我们有必要了解当今法律关于离婚抚养费的相关标准,那么现在跟随我们一起看一下关于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问题的相关总结。一......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为南京市及六合区周边地区......


·周汝东律师再审答辩意见
      答辩意见答辩人:王某某。被答辩人:衡水市桃城......


·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赠予是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他人,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还是不少见的。当然,双方当事人一把都会签订一份赠予合同,这样表示赠予真实存在。那么赠与合同怎么写?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赠予合同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打官司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打官司起诉程序是怎样的生活中如果与他人产生纠纷却又不能够协商一致解决时,我们可以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说到打官司,你知道它的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你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纠纷或争议,解......


·要怎么签订商品房的装修合同
      要怎么签订商品房的装修合同购房者在委托装修公司对商品房进行装修时一般要签订一份商品房装修合同,由于购房者和装修公司在事前没有约定好,导致其在之后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纠纷。因此签订一份好的装修合同是很重要的,那究竟这个装修合同该如何签订呢?请一......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44条)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


·判处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最高期限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为多少年1、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随着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市场有风险,如果所投资或者合作的公司经营不善,投资者就会面临着亏本的风险,更有甚者,法人代表不知所踪。那么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


·医疗纠纷一年内没起诉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一年内没起诉该怎么办?一、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医疗侵权案件中损害后果是否为医疗过错所致,医疗过错与发生的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并不是所有普通百姓能够及时作出明确判断的,因此医疗纠纷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有其特殊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企业有没有权利对员工的手机进行监控?
·我问一下这份借条有效 借条今借到朱XX人民5
·我于2009年和村里签订农田承包合同到2025年止,是种植水
·交通事故,我发生车祸
·我们的户口都不在三亚能在三亚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的诸多事
·河源市的电动踏板车,要不要 上牌吗?
·三轮车撞人、他要不负责了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