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

首页>>法律知识

    近年来,患者家属因为一些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的情况不断发生,进而演变成为了我们说的医闹。像那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行为,在我国其实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到底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显然,行为人逼护士示众的行为是很符合侮辱罪的客观要求——公然+侮辱,而且侮辱对方也是该行为的最直接目的。
  
  但问题在于,侮辱罪是自诉案件,即必须要由被害人自己去起诉。
  
  而自诉案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被害人自己很难提供充分的证据。
  
  虽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可以公诉,并由公安机关取证,但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明确的司法文件界定出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权力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出动。
  
  不过这个事件闹得比较大,证据方面倒是比其他自诉案件要好,直接从网上都能找到一堆。只是,当事人既然能受着委屈站在那里,那事后有没有决心起诉也是个问题。
  
  此外,自诉案件大多都没有明确的入罪标准,这个罪名也不例外,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情节严重”的标准,在此情况下,司法趋向于保守,通常也不会轻易入罪。
  
  这个事件中,这种“示众”的行为当然是一种侮辱,但能不能达到“犯罪”的程度,也仍然很难说。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这种恶劣程度构成犯罪,但真要作为一个实际案件去审理,恐怕在定罪上也还是会有争议。至少需要去找同类判例来作为横向比较。
  
  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虽然侮辱罪是最直观的罪名,但还是偏轻了,而且定罪标准上比较含糊。这种关键时刻,寻衅滋事罪身为堂堂口袋罪之一(收紧袋口的口袋罪不是好口袋罪),就该当仁不让地站出来了。
  
  主观上,行为人的目的是侮辱护士,这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也还算符合寻衅滋事罪主观上追求精神刺激的构成要件。
  
  而客观上就更贴切了。现场是医院门口,算公共场所吧?你看都那么多人围观了,这算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了吧?
  
  你觉得不算?没关系,我觉得算就行了。反正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这就是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可定可不定的,公诉案件可以定,自诉案件不敢定。
  
  另外,如果护士妹子掌握点法律知识,可以和医生一起多挨几下打,两人都轻微伤,就符合第一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条件了,也省得我强词夺理地说这公共场所的秩序就是混乱了,万一您很守秩序地排着方阵围观,可叫法官怎么办。
  
  不想挨打也没关系,让对方多骂几句,骂难听点,只是最好有个神队友在旁边偷偷录音。然后我们就可以用第二项“辱骂他人情节恶劣”来入罪了,这项也是没明确标准的,口袋罪就是这点好。我猜患者家属肯定说不出“以圆润方式移动”这种委婉的骂人话。
  
  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修正案》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其他患者的就诊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由于对医生的人身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发生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了患者人身的损害。对于患者来说,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自己首先应该关心的。那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纠纷(民事......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当代,医患矛盾愈演愈烈。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医者和患者的相互配合,而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处于非常重要的主体地位。医生在医疗纠纷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与相关人士的权益。那么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呢?有什么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法?临床实践中,医疗纠纷预警机制主要分为三个......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构成相应的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该条例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1、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是指票据的持票人(最后持票人或者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或者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的全额付款遭到拒绝而引起的票据纠纷。   付款......


·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安徽省合肥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合肥市北城世纪城梅冲湖路(颖州路交叉......


·刑案中“本院认为”的内容能不能用于民事案件?
      一、基本案情2017年8月5日,许某为其机动车在保险公......


·什么是婚姻遗弃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不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不赡养老人,这都是遗弃的行为。有的人认为这只是自己家的家务事,其实并不是这样。遗弃这种行为不仅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比较严重的行为。关乎自身的修养。当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犯罪了。那么什么是婚姻遗弃呢......


·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 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
      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效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那在签订合同时,您一定要查清影响合同生效的因素,是否是合法的、合适的。那么,在实务中,应该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受到工伤,受到工伤后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拿着鉴定结果才能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金。严重的工伤会使劳动者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劳动能力,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也有相应的标准,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
      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我国法律中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1、按实际情况,警方办案收费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并确定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后期因为物价上涨,一方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而遭到拒绝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时,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诉讼状。那么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开始逐步推广校车。可是因为之前没用过校车,对于相关的安全问题意识不足,使得校车安全事故在近年来一直呈现着高发态势。为此,在我国校车超载危害主要有哪些?下文中会对此专门介绍。一、......


·私募基金可以不备案吗
      私募基金可以不备案吗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上级偷看下属的聊天记录算侵犯隐私权吗
·我想离婚 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办
·我老公网*输了很多钱,他手机上也借了很多钱,小车也押了,还屡
·在高速上开车发生后车追尾事故,请问我有什么责任,陪同老司机有什么责任?
·您好,我在私人医院做包皮手术花了6000元还没有好请问怎么办!
·律师:早上好;我这边有个问题要向您咨询:我2004拿我家里的
·我父亲在工地工作,从架子上摔下来。切掉脾脏,内骨断掉4根。能坚定什么级别什么级别
·打人构成轻伤怎么起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