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企业年金,如果单独拿出来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具体的含义。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建立,不仅可以树立公司的形象,同时也可以增加对人才的吸引。我国法律法规为了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下文即是具体内容的介绍。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第七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第八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第九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第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十一条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十五条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七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之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十八条 确定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受托人。
  
  第十九条 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帐户管理机构作为帐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受托人与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与受托人、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企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对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而言,企业年金是对其的重要补充。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其中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所缴纳的费用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总体来看,企业缴纳的费用,多于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所以说这对职工是有利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融资有哪些
      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活动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的经济行为,由于企业融资,涉及到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故而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那么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相关单位进行了风险分析,提出了一些防范风险的方法,具体来说,该如何防范?一、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一)按风险性质......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册之后并不是终身有效的,那么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呢?现在就为您解答。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1、经营年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确定,......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私营的企业其实是一个规模比较庞大发展最快的一种经营模式了,但是因为与此同时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经济也是一起增长的,那么当国家想要修建新的楼房和建筑物的时候,这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将会被拆迁了,因此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也成了您最关注的问题了。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拆迁资产补偿1、土......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之后,往往会选择租赁设备来使用,而租赁设备的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问题,这时您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以免签订不公平的合同,要是不幸发生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您知道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吗?一、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


·新人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怎么要求发放工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催生了许多工作岗位。然而对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并不清楚某个岗位适不适合自己,就存在入职工作没几天就辞职的现象。随意跳槽辞职固然不好,但还是要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入职三天如何提......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相应废止时效。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可能其中一方已经结婚,却与第三者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一种......


·交通事故车主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


·商品房预售风险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镇江房产律师
    镇江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提供专业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咨询......


·几种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观点汇总
      1.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在我国的相关部门当中都有着相应的规定,不同级别的人员所领到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如果查出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是明显过多的话,会面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


·现在随着网络社交的发展,各种诈骗集团分子也开始利用新型的网络
      现在随着网络社交的发展,各种诈骗集团分子也开始利用新型的网络社交平台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比如微信、qq的聊天软件,更是诈骗多发的地带,网上经常有曝出微信被骗的新闻,所以现在关于微信诈骗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微信被骗对方不承认怎么办?下面我们就......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


·交通事故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人们遇到交通事故发生纠纷无法互相调和解决时就会想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确打官司可以更公平地解决彼此的问题,而这时适当的了解一些交通事故官司程序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它可以让你更有效率的解决彼此的纠纷。下面就来详细地介绍交通事故官司程序。一......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当事人以夫妻名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构成事实婚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


·判刑一年要送监狱吗新刑法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由于一些地区比较落后,导致很多人为了到大城市工作,把小孩留在老家,形成留守儿童。由于这类儿童缺少父母的监管,性格孤僻,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违法后就要进行法院审判,当违法犯罪被判刑一年时,判刑一年要送监狱吗新刑法有哪些规定?下面我......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很多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企业进行融资,那么,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的手机卡是用别人身份证号办的,现在我想改成自己的身份证号,怎么办理
·1996年的判决书,当时也执行了几次,但由于村没有钱还我,我
·你好我想查我的案件
·没有打架进派出所做了笔录会进入档案吗
·请你帮忙,你好外地人小产权房拆迁能和并地人一样吗
·离职问题,我按公司要求提前15日向公司递交辞职书
·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刘律师我有事想咨询,我是沾化区大高镇的,目前闹离婚,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