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关于首付的比例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现如今购买二套房的越来越多,但是在二套房的购买过程中有许多的规定,而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就以广州为例,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关于首付的比例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关于首付的比例是多少?
广州市政府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什么是“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卖第二套房所交税款
卖方出卖第二套
房产
涉及到面积大小和自产权证领取之日起至今的年限,以下做一一说明:
1、营业税:面积在144以上 产权年限满了5年 叫差额的营业税,没有满5年 交全额。144以下,产权年限没满5年交差额,满5年免交。税率是5.6% 差额算法(现房屋总价-原购房价)×5.6%
2、个税:满5年要交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3%。不满5年叫全额营业税,5.65%加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144以上没满5年交,相反免交。144下不交。税率,0.5%。
想要在广州购买二套房其首付比例是不能低于百分之七十的。而对于已经结清了相关购房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想要购买二套房那么首付比例可以降低到百分之三十的。所以后面二套房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都是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的,那要是公民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但也需分情......
·
第二套房产税如何征收,缴费途径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产税是相对房产而言的,并且由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所以,对于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多少都会涉及到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第二套房产税如何征收和房产税缴费途径?希望对您有用。一、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
·
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若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那么需要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那么才能拿回房产证。实践中,有的人在房子还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房子进行转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
·
拆房政策2023是怎样的?
拆房政策是怎样的?在农村发展、城镇一体化建设中,征用土地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如果涉及到征地拆迁,那么合理的补偿则是农民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基于此,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最新拆房政策是怎样的?一、拆房赔偿新政策1、宅基地补偿......
·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二、拆迁补偿的分类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一)土地性质分......
·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优先权?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二、办理途径 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
·
交通事故责任协商不成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在交警赶到现场划分事故主次要责任、确定双方赔偿比例等问题之前,大多数当事人往往会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毕竟省时省力。但是当交通事故责任协商不成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说一说。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来说,高铁无疑是出行的常用方式之一。那么,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
·
伪证罪怎么判刑,如何处罚伪证罪
作伪证的行为可能导致司法机关不能顺利查明案件事实,所以受到刑法规制,涉嫌伪证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么我国对伪证罪怎么判刑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伪证罪是什么(一)伪证罪的概念刑事......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
灌南县看守所
灌南县看守所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路,是灌南县...关押犯罪嫌疑......
·
婚姻家庭、继承遗产、抚养收养案件广州律师维权热线
离婚的程序有那些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
·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关于房产的很多维权措施和法律知识,官网都已经介绍过,想要了解更多的可以搜索及其相关关键词。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基于甲方原因没有过户,正确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如何打确权官司以确保自己的房产权。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
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
对于有车的人来说掌握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是很有必要的,谁也不敢保证开车一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需要积极配合解决,特别是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很重要的,那么要是在事故中全责应该怎么承担赔偿项目呢?1、医疗费挂号费+诊......
·
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怎么办
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怎么办一、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怎么办(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二、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如何重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流程是什么?
对于房屋租赁,为了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双方需要就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我们与房屋租赁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后,租赁当时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流程是什么?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
种植罂粟是否构成犯罪?
杨某听说罂粟煎制成药能治牙痛,因其多年受牙病困扰,未曾治愈,便找来一把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己家屋后。后该片罂粟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并动员其铲除,经清点共有罂粟700多株。杨某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鸦片、海洛因、吗啡等麻醉性药品具......
·
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说到网络诈骗,您一定不糊陌生吧,不管是我们还是其他人在遭受到网络诈骗之后,一定不要慌张,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尽量的挽回自己的损失。那么,您对于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的相关的知识了解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
·
合同赔偿规则有哪些.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原则
合同赔偿规则有哪些.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原则通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才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在具体进行合同违约赔偿的时候则有一些原则。那么合同赔偿规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位均毫无疑问地具有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因为《中华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无证驾驶,我朋友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把人刮伤和解不了交警把我朋友给抓走说事要拘留15
·
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了,怎么办理
·
派出所不给她立案怎么回事啊
·
追债问题求助律师,律师你好!建筑公司老板借我钱10万多元
·
句容边城镇拆迁
·
关于老年人赡养费应该怎么给的问题
·
请问女方买的家具能要回来吗?
·
学生教育,我去广西灵山县武利镇的一名学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