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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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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确定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 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 ?
  旅游者请求赔偿可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
  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如果旅游者对质监所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质监所所属旅游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 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对于旅游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旅游纠纷中有旅游者、旅行社、地接机构、转包旅行社和致旅游者损害的第三方等多种关系,无论给旅游者造成损害的是那一方,均可将最初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告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是旅行社制定的旅游产品,按照《民诉法》的司法解释,旅游纠纷在旅游合同(销售)签订地、造成旅游者损害地、旅行社的公司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可以就旅游纠纷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可知,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的管辖权一般按照旅游合同里的合同签署地来确定的。旅游服务纠纷等一类的旅游纠纷都遵循这一原则。但如果因为旅游服务纠纷而引发起了事故,那么事故的发生地的法院也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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