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债权人有哪些举证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债权人有哪些举证责任一、债权人有哪些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
  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二、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如何举证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2、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3、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我们知道在诉讼中,一般都是谁的证据多谁赢的机率就比较大,但可惜的是,举证对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一般人而言是比较难的。因此,为了增加您胜诉的机率,建议您在遇到该类问题时,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的部分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的部分条款有哪些?当我们对于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异议的时候,是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自己的异议的。那么,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部分的条款有哪些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中包含哪些执行异议之诉的条款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执行异议之诉......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二是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债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债......


·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
      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借款期限只是双方达成约定在规定的基础上使用款项的时间,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并且借款期限的构成也是不同的。不管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相关法律中对借款的期限都是作出了规定的。那这其中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短期借款是期限在一年以内......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股票市场中活跃着非常多的人,很多人都利用闲钱在股票市场中购买股票赚取利润,当然股票市场是有风险的,谁也不能保证能够稳赚不赔,同时公司债券也有这样的特性,这使得很多人会把公司债券和股票弄混淆。那具体来说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和不同点是什么呢?股票与债券的相同点:1、两......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


·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有哪些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容易给嫌疑人、被害人造成造成重伤、死亡的情况,同时也会发生冤假错案。因此,这种行为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那,实践中,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财产权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成为中国的著作权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人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


·宣判前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在一审宣判(包括对缓刑的宣判)之后判决还没有生效之前,如果被告人②又犯新罪的,司法机关应该如何处理?这里可以分为三种情形:(1)检察机关对于一审判决提出抗诉(被告人也可能同时提出上诉)后司法机关又立即发现被告人所犯新罪并在二审期限内提出起诉,......


·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
      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由于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很多不法分子开始了网络诈骗。网络诈骗就是我们所说的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钱财的骗取,这种诈骗手段与一般诈骗手段是一样的,只要金额达到一定额度都会进行量刑。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预审监管支队大......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


·遗失物和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遗失物和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在日常生活中,物品的交易行为十分常见,但有些人在购买到他人转让的物品之后才发现购买到的是遗失物或者盗赃物。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失物与盗赃物应返还给物品的所有人,但如果是通过购买所得的遗失物和盗赃物,是......


·通常我们认为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但
      通常我们认为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有时候恰好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有的人就会想到工资流水清单。那么工资流水清单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资流水清单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一、......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故婚姻法应当明确知识产权归创作方所有。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考虑到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整体投入换取的个人权利,其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该收益包括既得权和期待权。1、知识产权......


·公司设立条件是哪些?
      公司设立条件是哪些?想要设立一个公司,我们首先要关心的是设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中对于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对股东身份、公司章程方面都有着具体的要求,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公司设立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公司设立条件是哪些?根据《公司......


·女性职工哺乳假规定是什么?
      对于婴儿来说,母乳喂养能够让提高免疫力,提升智力,让他成长得更健康。但现在许多婴儿很难享受到母乳喂养的福利。有些女性在产假期满后,为了工作,在用人单位的解雇压力下,往往不得不放弃对孩子的母乳喂养。那么,法律有为她们提供什么保障吗?下面,我们就......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
      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有着各种各样的侦查手段。有些时候在对犯罪嫌疑人不可以进行拘留的情况下,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不管是传唤或者是刑拘,这些都是只有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的权利,当然权利也是受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外地农民工在安康呆了三个月没拿到工钱
·别人家会负责任吗?,你好
·集资经济适用房也就是集资成本价房退款归谁?
·合同纠纷,未支付工程款
·QQ红包发错人了,怎么收回?
·当事人一直在单位工作40年,但是没有劳动协议,现在年龄大了,
·请问温圳监狱的电话是多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