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吗

首页>>法律知识

    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吗 一、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股东大会就发行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4、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7、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2、债券利率;
  3、债券期限;
  4、担保事项;
  5、回售条款;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股东大会就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事项;
  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3、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限;
  4、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或行权日。
   三、关于发行优先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其确定原则;
  4、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
  5、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如有);
  6、募集资金用途;
  7、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合同(如有);
  8、决议的有效期;
  9、公司章程关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等相关政策条款的修订方案;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1、其他事项。
  上述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发行优先股的,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向公司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优先股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同时也决定着公司前途和命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着公司的未来,公司是否发行债券也是经过股东大会反复思考以后作出了慎重决定。这不仅是对公司的未来负责,也是对债券持有者负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的。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私人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下文中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借贷,我们知道银行借贷是有利息的,那要是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呢?如果当事人想约定利息的话,如何确定民间借款合同利息呢,怎么约定才能合法有效呢?针对上面的问题,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请看具体内容。一、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民间借款......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罚利息,不要或少要违约金为条件,劝导对方迅速归还本金,以保住“大头”,逾期、再次违约则要求全赔、全罚并起诉。已立案的,也可适当减少......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了拓展经营范围,企业单位会采取民间借贷、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的办法,我们知道民间借贷是一种合法的获取自己的方式但是不少企业单位的领导者利用借贷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如何区别此两种行为呢,也即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股票市场中活跃着非常多的人,很多人都利用闲钱在股票市场中购买股票赚取利润,当然股票市场是有风险的,谁也不能保证能够稳赚不赔,同时公司债券也有这样的特性,这使得很多人会把公司债券和股票弄混淆。那具体来说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和不同点是什么呢?股票与债券的相同点:1、两......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


·离婚财产车子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当今时代,虽然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是很多人的婚姻问题却不像您想的那么完美,结婚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对夫妻财产进行争夺的过程当中,像房子车子这样的不动产也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财产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还将为您做出介......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范本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范本床上用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购进床上用品一批,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经甲方对床品市场充分考察后,甲......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相关内容
·上海市第一看守所
    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位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760号,在二十世......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由金华市妇女联合会、市.共同举办,市女企业家协会、女......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


·8级工伤鉴定标准怎么理解
      许多人想知道8级工伤鉴定标准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江浙一带富庶之地的杭州市,房屋价格增幅在全国排名靠前,加上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较高,许多人出于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为小孩买学区房、将闲钱投资房产等原因,都在计划购买第二套住房,......


·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确认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确认婚姻无效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那么具体来说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怎么申请宣告婚......


·非法集资返款对象能拿回多少钱?
      世界上有很多赚钱的方法,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就想通过捷径赚钱,比如非法集资,有一些老百姓就因为急需用钱或什么别的原因就会被不法分子吸引去,参与了非法集资,那么对于参加了非法集资的非法集资返款对象,他们的钱的如何处理的呢,可以全额追回吗?下面我......


·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转让的权利内容,未在合同注明的转让权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转让人、受让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二、转让的......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赣府字〔2020〕9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综合地价在35100元到40600之间,具体以当地政府......


·征地安置补偿的内容
      一、征地安置补偿的费用种类和计算方式  1、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包括年产值倍数法和区片综合地价法。  年产值倍数法是指在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手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可以起诉还款吗
·怎样拿回工资,我在新乡一家饭店工作
·本人在公司做工三合同期满正遇上公司裁员,公司不想补偿而提出再续牵一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想咨询一下怎么上账,德州市看守所
·我借了500 可是要比归还时间要要晚几 会有什么样的后/span>
·合同过期挂靠公司不给出户,现已过,车辆一直停运,公司偷偷的把车拖走了我是否应该交
·交了物业费,还需再交电梯费,垃圾清运费,代收生活垃圾,公共耗能等费用吗
·你好,我们可不可以去见见孩子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