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下都需要当事人提供材料才行。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 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一方或夫妻双方,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可以自愿收养一名14周岁以下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或儿童。这是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申请时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同时,《收养法》对特殊收养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婴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残疾儿童或孤儿不受有无子女、年满30周岁和收养一名弃婴或儿童的限制。
  三、有关收养登记机关的规定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县级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在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收养公证之前,一定要先审查一下当事人是否都满足了收养的条件,不然肯定是无法进行收养的。而在实际办理收养登记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这对收养关系的登记也是有一定影响的。至于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商标交易正常时间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


·哪些情形不适用数罪并罚?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有如下情况:l.按犯罪构成理论,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数罪要件不完备的,如继续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竞合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 (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权制度开始做准备。那么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制度呢。租售同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广大租房民众的利益,但是一项政策的推广显然不能仅仅看到这些好处,租房同权可能会带来的弊端同样不少。......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戚墅堰区律师
    常州市戚墅堰区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戚墅堰律师提供离婚,劳动工伤,公......


·德州乐陵 张敬律师关于疫情下劳动法法律分析
      疫情下20个重要问答,搞懂员工返岗问题!为抗击新型......


·私募基金的合法组织形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合法组织形式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的合法组织形式有哪些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甲乙两方签合同的时候往往会找到第三方进行见证以及合同有效的担保,见证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往往会为了某些原因,与债务人签署反担保合同。为了保证己方利益不受损,我们在签署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其基本特性以及效力机制。那么......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具体而言,其包括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第二,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


·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劳动派遣用工属于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此时劳务派遣单位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我们称之为劳务派遣合同。那么实践中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有那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一、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


·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
      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一、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将被或不被认定为家庭暴力:1、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2、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3、争吵过程中的、偶发性侵害不构成家庭暴......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公司没通知突然停发公积金
·如果车主不配合,不提供保险公司有关信息怎么办?谢谢
·麻烦查一下有一个叫xx的拘留在贵所吗,拜托查一下十分着急
·如何在什么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起诉?
·我们是沈局吉林分局图们铁路建筑工程段退休职工,当如果我们不从零五至一二替企业交百分之二十养老保
·请问工厂搬迁工人不去,工龄有11年多该有如何赔偿?
·去年在丰县宝龙小区受伤左胸6一9骨折一根断端错位骨拆老板没有
·程律师你好,我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请你帮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