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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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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怀孕期间,出于对女方的保护,此时法律中明确规定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
离婚
的,当然这主要是不允许起诉
离婚
。那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当事人选择协议
离婚
的话。那么怀孕期间协议
离婚
是否有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怀孕期间协议
离婚
是否有效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
离婚
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
。女方提出
离婚
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
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
离婚
的。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
离婚
协议书,那么这份
离婚
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
。女方提出
离婚
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
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
离婚
,那么签订了
离婚
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
离婚
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
离婚
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
离婚
协议书也具有效力。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
二、怀孕期间协议
离婚
要注意什么
1、
离婚
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
离婚
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
离婚
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
离婚
登记,法律就对
离婚
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
离婚
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2、
离婚
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
离婚
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
离婚
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
离婚
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
离婚
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
离婚
协议没有作用。法律不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
离婚
诉讼,但对协议
离婚
并没有做出太多限制。因此,怀孕期间协议
离婚
的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做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有效的,夫妻在办理了
离婚
手续之后,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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