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在分类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在分类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1)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2)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二、企业债券
  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让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退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7、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以上就是关于在分类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的介绍,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其实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在分类上呈现出高度的相似性,毕竟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都同属于债券的范畴。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怎么预防
      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怎么预防一、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怎么预防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


·拖欠货款多久才能起诉?
      拖欠货款多久才能起诉?一、拖欠货款多久才能起诉首先看你们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到期不还就可以起诉;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也可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请注意,起诉的话,一般不要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3年。二、起诉的流程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要......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如果有人手中不方便,便会找亲友借款应急,但是,有些借款并不是用来应急,而是借用大量的资金来从事次他的事情,民间借款到达一定的数额便会成为非法集资,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一、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自身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


·(现汇)外贸合同书(三)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本市××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对B诈骗一案延期审理。申请理由:作为B诈骗一案被告人B委托的辩护人,本人认为:B诈骗的三起案件中,其中前两起事实已经清楚。但第三起......


·刑事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补偿金的。解决补偿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解决,二是诉讼解决。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镇江要债
    镇江要债帮助个人和企业解决要债难问题,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


·孟子君律师千里飞奔,参加第一届证据法学研讨会,探讨毒品案件证据
      2021年5月22日的夏季之初,雾都重庆的天气还不算炎热。......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为了减少因建筑质量而产生的事故,国家每年都会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进行法律规定的完善,不仅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也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具体指什么呢?接下来......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其犯罪对......


·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是怎样规定的
      总所周知,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生活的必需品。由于近来年,食品安全接二连三出现问题,国家为推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接下来,为您具体分析。一、刑法修正案八中㈠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大家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
      您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候,都会需要当事人先交付一定的押金。交押金肯定必须有押金条作为支付凭证,这样才方便以后双方处理相关事项。我们以房屋租赁押金条为例,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


·试用期辞退员工,如何界定录用条件?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实践中,一些企业对试用期的员工不满意,但因为在招聘时没有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而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使试用期这一法律保......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在交通事故中,财产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在做出赔偿之前,还需要先对财产损失做出评估才行。确定了造成的损失之后做出赔偿才会是合理的。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吗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有的虽然最后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却不是判决离婚,而是调解离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离婚起诉前要进行调解吗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


·交通事故官司让保险公司出面么?
      现在大部分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子购买商业保险,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赔偿范围内进行理赔。可是有时候,双方协商不成,通过打官司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那么交通事故官司让保险公司出面么?下面我们给广大车主介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现在能做伤残鉴定吗?,我爸脚在上班的时候摔成粉碎性骨折了
·刘律师你好!合同里约定有争议要走仲裁,那仲裁的被申清人可以是
·评伤残可以得到的赔偿金还分农业户口多少钱,非农业的多少钱?
·我朋友在他上班的地方盗窃6900元,后被发现被拘留七天
·就是我有一笔钱,转给我舅周转,几个月没转给我,也沟通不了,我
·你好,我欠了网贷,这两天有打电话说要寄律师信起诉我,实在是没
·工伤鉴定是厂里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啊 ?
·2009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是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