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刑事提起民事诉讼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刑事提起民事诉讼是怎样的?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遗产继承
人; 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提起部门: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详细介绍了刑事提起民事诉讼的几种情况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要清楚的一些问题。比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时间等多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经过本文的详细介绍和说明,希望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以便清楚刑事附带民事这类的案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怎么认定?
近几年,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个信息犯罪的案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也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严重的话会导致个人的财产受到损失。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我们下面和您一起了解一下该犯罪行为该如何认定。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怎么认定?1、公民个......
·
遗弃罪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遗弃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时有发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造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按照规定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如果遗弃罪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遗弃罪里面十分恶劣的情况,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至于如何制裁遗弃罪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一、遗弃罪造成死亡的处罚......
·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是怎样的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非法采伐林木,否则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今天,为您介绍的就是非法采伐林木构成滥发林木罪时,主观故意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你进一步了解此罪。一、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
·
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文物不能再生产,它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不能以一般财物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来计算的。当前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频发,国家也加大了打击这类犯罪的力度。那对于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
·
关于盗窃怎么判刑的法规有哪些?
物质的发展带来精神的丰富和文明的进步,但即使是在现代高速发展的今天,还是有人想不劳而获,白白享用他人的劳动成果,非偷即抢。如此伤风败德,不容法律宽容。犯罪行为之所及,法律约束必然如影随形。网编者来说说盗窃罪怎么判刑的相关知识。一、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
·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仔细,尤其是在约定还款日期的时候,尽量避免不约定还款时间,否则的话诉讼时效的计算就会比较麻烦。那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欠条是当事......
·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成立公司成为十分常见的事。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的设立会有许多的要求,如需要有一定数额注册资本、要设立法人代表等等。而我国的公司会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那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我......
·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中,核心内容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也就是说,对外在大城市生活的外地人来说,以后可能不用买房就可以享受到平等的子女教育权。那么,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么?下面我......
·
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当代人的婚姻所面临的挑战和诱惑是比较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关系破裂离婚的。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上,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那么,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呢?您可以参照以下资料。......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含山县看守所
安徽省含山县看守所地址在环峰镇环峰西路9号,是一级看守所、安徽......
·
诈骗数额巨大判处缓刑成功案例
一、案件的大概情况:1、被告人通过注册不同的......
·
被撞车后怎么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变得普及,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但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而正确的处理方式不仅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还能减少不必要的处理流程。那么被撞车后怎么处理呢?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我......
·
入室打人属于什么案件?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入室打人属于什么案件非法入室打人涉及两个行为,1、非法侵入住宅。2、故意伤害。但是非法侵入住宅是进行故意伤害的一个过程,因此被故意伤害的行为吸收不另行构成犯罪,综上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打人没有造成轻伤或者重伤,那么警察会......
·
什么是TRIPS协议?
TRIPS协议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英文简称,它是WTO一揽子协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TRIPS协议分七个部分,共有73条。TRIPS协议的宗旨是: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障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
·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您都是知道的,只要是在买东西的时候都会缴纳一定的税务的,特别是价格较高的就会缴纳更多的税款了,现在很多的朋友都是买了小车车船的,而且在买的那一年就缴纳了税款的,那么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以及缴税规定如下所示。小车车船......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
·
要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工伤鉴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伤而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这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对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并不清楚,以至于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间。对于工伤鉴定,您首先要知道去哪里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
202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如今,离婚率日益提高,随之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房产是财产分割中最主要的部分,主要有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婚前一方购买等情况下的房产分割问题,许多人关心新颁布的婚姻法,2017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董事会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的机构,自然是由公司的一些重要人员组成,不过一般每一届人员的任期都不能够超过三年,因此董事会人员任期到期之前,公司就会组织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您知道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吗?这个问题,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办假护照出国犯什么罪,一亲属办假护照出国打工
·
离婚了,咨询地产
·
因担保被起诉,想找律师
·
算不算十级伤残,在我车上发生一起交通事
·
我们十几个老人与北京旅行xx营业部旅游协议不退款
·
具有法律效率吗?,我父母现在有一套住房
·
朋友买车借我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还有银行卡,,分期这对我有啥危害
·
我在临泉辉隆大市场建筑工地干活都快一了去就在这儿干了可血汗钱还没有给/sp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