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只有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可以
离婚
,这是法律上
离婚
的必要条件,拉近到现实生活中,既然您做出了
离婚
,相比也是最终不得以的选择。
离婚
我们面临着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对于
离婚
财产公证怎么做,夫妻一方为防止对方变卦对财产公证也许是有必要的。
一、
离婚
财产公证
离婚
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
离婚
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
离婚
财产公证。
二、法律上无需对
离婚
财产公证
协议
离婚
的,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
离婚
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协议
离婚
的要点在于,首先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对子女抚育、抚育费多少?如何支付?以及财产分割等做出安排,达成共识,并形成文字性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即可。由于是协议
离婚
,在协议
离婚
书上双方都要签字,而一旦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没必要再到公正处公证,那就是画蛇添足了。诉讼
离婚
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
离婚
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
离婚
也不需要
离婚
财产公证。
三、现实中可以选择对
离婚
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
离婚
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
离婚
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
离婚
财产公证。具体来说,
离婚
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
离婚
财产分割的公证。如果
离婚
签了
离婚
财产协议的,一般还是要公正一下,以免日后牵涉到不必要的麻烦中。公证书是没有有效期限限制的。因此,仅凭你们双方的公证还不足以保证你日后有效实现使用权,建议报告所有权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
离婚
财产公证的做法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
离婚
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虽然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要求对
离婚
财产进行公证,这一点对不管是协议
离婚
还是诉讼
离婚
都同样适用。但是现实的情况要远比法律规定的复杂得多,因此现实中有很多
离婚
者都会选择对
离婚
财产进行公证,具体的
离婚
财产公证怎么做您可以参考当地公证机关的详细规定并按照要求办理即可,这是一种最保全的办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探视权被侵犯的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离婚以后,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让另一方正常的对孩子进行探视。这样做表面上好像是仅仅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但实质上也应该考虑一下对孩子感情上也是有伤害的。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对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的相关规定。一、在我国......
·
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除了判决程序,民事执行程序也必不可少。实际案件处理时,违法的民事执行案件不在少数。那么,如果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能否引发国家赔偿,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一、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
·
离婚时怀孕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在离婚时怀孕了,这种情况下双方还能继续离婚吗?这一点需要根据女方的意愿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未出生儿女的抚养权将归谁所有?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情况是归属母方的。离婚时怀孕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文为您整理了协议书格式。请您认真阅读。怀孕期间能否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
·
在我国一方出轨离婚能离吗
其实在当今时代,您关于婚姻的传统观念还是至少在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之间应该是互相坦诚相待的。出轨肯定会从根本上破坏夫妻之间的感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发现其中一方出轨的话,肯定会直接导致双方离婚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一方出轨离婚能离吗?一、在我国一方出轨离婚能离吗?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为了避免婚后产生财产纠纷,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这个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又需要多少费用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多少费用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具体的收费标准视地区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费标准......
·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受调图影响,火车票的预售期也有变化,此前火车票仅发售到4月13日,3月21日起火车票逐步恢复正常发售。虽然春运已结束,但火车票预售期一直保持30天不变。记者登......
·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一、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
·
酒店钟点房一般几个小时?
酒店钟点房一般几个小时?一、酒店钟点房一般几个小时?钟点房通常需要在6点以后18点以前开房,时长不超过2小时。宾馆的钟点房是给客人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做短暂休息的。所以一般是开房不到半天又在2小时以内的,价格不等,而在时间内不用再交钱了,如超过时间......
·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关注南京房产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擅长房产诉讼......
·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南京刑事律师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发现涉黑案......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
·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对普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还是对军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婚姻与军婚,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面几乎是一样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的需要经常的更换地方那么这个时候最好是进行房屋租赁,但是很多朋友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呢?您一起和我们看一下下面的文章来寻找答案吧。一、想要进行房屋租赁......
·
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在新兴科技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网络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在使用网络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弊端,如果人们没有成立在网络中防范意识就会使得某些坏人有可乘之机,进行一系列的诈骗活动。为了阻止更多的犯罪行为......
·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和比例规定
因为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政府不光关注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同样的关心在农村的朋友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问题的,因此最近也最新制定了关于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那么项目和比例是如何规定。?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规定1、社......
·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必要而且还很麻烦的事情,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没钱了,其实我们告诉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样可以拿到的。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
·
拆迁人获得拆迁的合法手续有哪些?
一、企、事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市规则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区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四、市房管局核发的《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五、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六、住......
·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夫妻两人在自己船上,被三个认识的人上来连骂带打,把我老婆打落水昏迷,2O上抢救及时没有什么事
·
你好,被告诈骗案已经在看守所三个月了怎么办
·
刑事拘留一个月没有消息
·
你好,我前几天收到一个微信号加我,我当时没理,可他在验证备注时说让我管管我老公。说他欺负女人,我就
·
医疗事故索赔,我父亲去年7月在西***医院骨科做了右上臂接骨手术可是在3个月后出
·
工伤,老板不愿赔偿
·
你好律师: 咨询一下美国公民捐赠资金给国内亲友需提供什么资
·
早生早育,你好,你好,那你可以去缴纳处理为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