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
  
  第三条 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 企业债券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 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企业债券的面额;
  
  (三)企业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期限和方式;
  
  (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六)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
  
  (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第七条 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是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 企业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企业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十条 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
  
  第十一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
  
  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三)财务报告;
  
  (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
  
  (五)筹集资金的用途;
  
  (六)效益预测;
  
  (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
  
  (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
  
  (九)债券的利率;
  
  (十)债券总面额;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发行章程;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五)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报送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公布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发行章程。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可以向经认可的债券评信机构申请信用评级。
  
  第十六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
  
  第十七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下列资金购买企业债券:
  
  (一)财政预算拨款;
  
  (二)银行贷款;
  
  (三)国家规定不得用于购买企业债券的其他资金。
  
  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不得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
  
  第二十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债券,应当对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二十二条 企业债券的转让,应当在经批准的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
  
  第二十三条 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所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纳税。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发行或者变相发行企业债券的,以及未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发行企业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活动,冻结并责令退还非法所筹资金,处以相当于非法所筹资金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超过批准数额发行企业债券的,冻结并责令退还超额发行部分或者核减相当于超额发行金额的贷款额度,处以相当于超额发行部分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超过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最高利率发行企业债券的,责令改正,处以相当于所筹资金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用财政预算拨款、银行贷款或者国家规定不得用于购买企业债券的其他资金购买企业债券的,以及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用所吸收的储蓄存款购买企业债券的,责令收回该资金,处以相当于所购买企业债券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的,责令改正,没收其违反批准用途使用资金所获收益,并处以相当于违法使用资金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或者转让业务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承销或者转让企业债券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决定。
  
  第三十三条 对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地方审批机关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发行企业债券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根据情况相应核减该地方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
  
  第三十五条 企业债券监督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了。总的看来,该法规主要对企业债券融资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同时对企业申请进行债券融资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另外,法规还对于企业债券融资的审批事项也进行了说明。因此,当您打算进行债券融资时,您可以先参考上文法条,这样办理效率更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异地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既要等待交警处理,又要考虑车险理赔,类似问题有很多车主遇到过。那么,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车主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最好将事故现场拍摄记......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
      在生活中,我们在发生了交通故事后,报警之后处理了相关手续,会就此交通事故与对方协议赔偿,在赔偿之前,首先要将车辆进行定损,以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有什么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如何理赔?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一般来说并不高,但是对于新买车的车主们来说,谁都希望自己的爱车能有一个多重的保障,所以对于爱车的外观尤为重视。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很多人在投保的时候都会选择车辆划痕险进行投保。清楚划痕险赔偿范围,在出险之后积极保障自己的利益很重要。那么......


·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都有哪些内容?
      在交通事故中,有些是比较轻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这时需要保险公司出具损害赔偿协议书。每个地方对协议书内容规定不同,那么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随着我们给出的范本来做一个了解。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区路:天气:当......


·身份证丢了怎么取票坐火车?
      身份证丢了怎么取票坐火车?随着互联网购票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朋友都喜欢在网上进行购票,然后线下再通过验证身份证的方式取票。那么,当您的身份证丢了怎么取票呢?这个问题难倒了不少朋友。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解决办法吧。一、身份证丢了怎么取票坐火车可以先去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然后凭着临时乘......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一、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则通过拖欠货款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企业通过对债券职务的清理,有......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有所差别,那么如果犯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呢?都有哪些适用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内容。一、......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有时候会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维权,职工应当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为此支付一笔律师费。那么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2228号。来访路线......


·无锡市看守所与法院建立远程提审系统,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无锡市看守所与无锡市检察院、法院进行对接联通远程提......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


·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一、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可以一次办理。如果分次的话就要等上次变更后一个月以上。要到工商局。具体看你是哪个区的,一般要到总局办理。先去领表。主要包括:《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里面有若......


·劳动合同续订协议相关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续签是一个非茶敏感的话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并不要求劳动者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从表面上来看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那么到底劳动合同续订协议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


·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法律规定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是司法制度中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司法鉴定的时候,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回避,比如说有亲属关系,或者与本案相关等人员,那么在法律上,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回避制度的含义回避制度是司法鉴......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企业的资产得到某种改良,使企业脱离恶性循环而步入良性循环。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主要具备以下几......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由于位于地下,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所以防火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辽宁省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火管理,特建立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其具体条文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看看。人防工程防火管......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寻求帮助~~协商不了的事帮赔偿
·老人车祸去世,无配偶,无父母,膝下一子已去世,有一孙子,一孙女,儿媳改嫁请问赔偿
·重庆市酉阳县xx镇的朋友杨xx拘留在厦门第几看守所?
·工地工人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金融诈骗案件
·你好,我有个朋友和我断联系了,等给我回复的时候对方说是派出所
·我在信用社欠款两万
·买水车犯法吗?怎样处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