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

首页>>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为了国家的发展与繁荣,纳税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我国律法的强制规定,若是偷税漏税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对纳税人的纳税地也有相应的规定,纳税人应在相应的纳税地纳税。那么,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是哪里呢?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个人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款入库地点是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的顺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地点是个特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因此,居民个人将其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其纳税地点应该是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所在地。如果转让方是境外个人呢?首先依据股权转让人所在国与我国的税收协定相关条款规定,明确中国税务机关拥有对该笔所得的征税权,如果我国有征税权,则该笔税款入库地点依然为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二、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与个人的相比,前者是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而后者是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所在地,两者明显不同。三、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转让其中国境内的企业的股权(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转让其在中国境外,但由该机构(场所)所持有的股权(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应当仅就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四、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非居民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主要指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五、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对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所取得的所得也有特别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按期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股权转让受让方为个人,如果无法扣缴企业所得税,可以由非居民企业到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内容是我国对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的具体纳税地点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依据股份转让的双方当事人的类别不同纳税地点也有所差异,总的来说,纳税地点一般在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所在地,企业主要经营地等处,您在纳税之前一定要确认清楚具体是在哪里报税。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在国家进行基础建设时,会征用到农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的。各个省市的相关补偿标准不同。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要想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出售、转让的方式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公有制的,是属于全民的。而且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随便的转让、抵押等,必须要补办土地使用权的手续。我们必须保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就来看看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吧。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忻州偏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偏关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青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青政地告字〔2015〕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至县等地被征收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应满足的条件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符合这两个条......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怎么算
      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用人的高峰期,人们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然而很多公司因自己的私心等原因非法解除了与劳动人员的工作关系,劳动人员丢了工作,还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工资。那么法律上,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


·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
      婴儿一般都是指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则也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不过让很多离婚夫妻困惑的是此时不知道婴儿的抚养权应该属于哪一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应的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离一、什......


·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
      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相关内容
·安吉县看守所
    浙江省安吉县看守所位于湖州市安吉县长思岭,距离县城大约5公里,......


·成都律师何元金谈成都离婚律师费多少?
      经常会有离婚案件律师费用咨询电话,一般而言,离婚案......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此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然后就可以启动二审程序,一般二审都是采取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中也对二审审限作出了要求,那一般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就离婚诉讼来看,这其实就是要打离婚官司了,而在具体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事项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为了加强我国城镇化的建设,我们经常会遇到征地房屋,拆迁企业拆迁等问题,但是我国为了维护征地或者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会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作为一个张家港人民有自己的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最关心的内容可能就是张家港企......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及效力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及效力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


·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非法招录童工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而要是在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又受伤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更重的。不过我们需要先了解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所以夫妻双方对子女一般都主张抚养的权利。但也有夫妻双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是否能参加竞选主任,我们村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户口不在本村一律不准参选
·看守所多久让家属看望一次
·我7月31日收攀枝花公安局东区分局信件,2o21年7月10日
·在乡下骑摩托车晚上7点左右,没有路灯,挂到一个65岁的老人,致其粉碎性骨折,目前
·打管司离婚我有三个小孩是会判几个小孩给男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如果说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你好,陈律师。我是金伟熙城官邸的住户,我想咨询中户和边户空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