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地 一类 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 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2、地 一类 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 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 900元/亩(指旱地)。
3、园 一类 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 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4、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5、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三、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说明
1、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统一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
2、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可实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修订。
4、县应运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5、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办理审批手续
1、请征地单位按照征地报批要求准备报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申请征地单位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及可以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
2、征地事务机构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拟征土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涉及农业人口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
3、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审批;
5、据建设用地报批缴费通知,市财政部门负责转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请征地单位转付其它报批税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定的,更加符合当地的发展需求。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征地的补偿比较高,并且内蒙古的土地面积较大,所以其土地征地补偿相比其他地方来说较低。土地征用补偿一般是政府的财务部负责的,如果要申请征地的话,也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的城区规划,对于影响城市发展的就城区是会被拆迁的。为了当地加强当地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当地政府会兴修铁路、公路,借此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难免有大量的土地会被征收,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一、江苏征地补偿价格......
·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2、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
·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情形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形有哪些?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二、一户多宅除继承和分居落户外,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企业都是以转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之后企业要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在特殊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会被注销,也就是说企业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多,但是还是存在的。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
·
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合适 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实践中,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父母一般都是会积极进行抚养的,但随着孩子的长大,终有一天可能也就不需要父母的抚养,自己可以独立的生活了。这种情况下,父母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比较合适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合适抚养......
·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
·
在我国引诱卖淫罪怎么判刑?
有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因刚入社会,经验不足,被别人引诱卖淫,误入歧途,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和前途。引诱卖淫的犯罪人员为了金钱,勾引、诱惑他人卖淫,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有违社会风尚,因严厉惩处肃清该行为。在我国引诱卖淫罪怎么判刑?跟随我们来了解......
·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起诉离婚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提出的。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肯定不像协议离婚那样,夫妻双方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诉讼离婚这当中的所有程序都是要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包括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也要遵循此法。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
·
代理故意伤害案作的罪轻辩护词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审判长、人民审判员:江西镜衡......
·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1、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
·
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么?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拥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在进行处理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的时候,但是比较麻烦的,不仅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而且经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对于未成年来说,毫无疑问,一般都是需要支付......
·
质押权的成立和设立的区别是什么?
质押权的成立和设立的区别是什么?一、质押权的成立和设立的区别是什么?质权的设立质权属于担保物权,从属于主债务,设立质权应当订立质权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设立质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如果未订立质押合同,但质物已交付给质权。“动产质权”是......
·
男方无财产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如果夫妻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孩子所必须的抚养费用,它包括了生活费用与教育费用。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由于没有工作或其他原因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男方无财产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几天?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
·
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怎么办
如今,大部分的企业员工中都有农民工,而一般企业在裁员的时候,往往就会先裁减掉农民工。那么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时,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怎么办1、农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严......
·
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
·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特别是醉酒之后严重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在这种状态下驾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于醉驾酒驾的行为给与严重的处罚,那醉驾酒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
·
打群架的具体后果,工地打群架怎么判刑?
打架斗殴破坏了社会的秩序,在法律上来说是犯法,具体来说,打群架会犯什么法呢?工地打群架怎么判刑呢?下面总结的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意识。一、打群架犯了什么法?这个按行为性质分如果是流氓动机或者为了称王称霸,那么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怎么交农村养老保险,你好
·
工伤认定中止期间能否劳动仲裁工资,加班工资,补偿金
·
李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下:我是江苏如东人;我姐妹俩个,姐姐身体
·
向娄庄镇要回强占我们汪家组的土地。
·
眼睛视力0.3瞳孔.6继发性青光眼,没有手术,靠药维持能平几级,都是外伤性的
·
请问这可以构成盗窃罪吗?派出所会立案吗?
·
酒后驾驶面包车。A2驾照。会不会降级
·
律师你好,我刚存入一笔资金无法取出得知银行卡被冻结这事该如何解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