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
合同法
是什么?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
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民法典》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二、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违约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国家暂时没有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民法典,农村的土地承包纠纷解决的依据是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土地的承包、流转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只有以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作为依据,才能有效地解决双方可能出现的纠纷,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始终是属于我国农户所有的,但是在获得土地的承包权以后,也可以依法将集体土地对外进行出租。目前我国范围内集体土地的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因此很多人在租用农村的集体土地的时候,其实比较关键的一个问题也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农村土地......
·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该如何约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
·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随着城乡建设进程的推进,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司空见惯,但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每一位公民都愿意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支持政府工作,共同建设一个美丽的城市。由此,国家也极力完善相关的补偿政策来减少公民的损失。接下来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公路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房地产业成为了一大支柱。越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房地产业成为了一大支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外来打工者选择买房,房价也随着购买力的增长而增长,买房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话题。那么,房屋新政策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屋新政策有哪些?1、金融房贷紧缩政策:目前北京的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
·
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因为土地的相关问题而产生矛盾,特别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土地出让金,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由谁缴纳,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缴纳,对于这些问题,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都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有什么责任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二手房屋买卖违约中该有哪些违约责任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二手房买卖中违约责任有哪些1、不能履行。......
·
处理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处理其实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原则,但是对于劳动争议来讲,法律方面却是规定的有处理原则的。那么您知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格式内容有什么?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高,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方便了出行也带来了很多交通问题,有时候难免因为自身或者他人或者意外的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这时有关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签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在社会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招人来从事生产经营等工作,当选定看上的人才进入单位时,该单位就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就存在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法约束其行为。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到别的地方,劳动法关......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江宁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房产律师办理江宁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
·
商丘律师成功处理一起医患纠纷案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医患纠纷,其实在诉讼时分属三种案由:......
·
如何定义入室抢劫?暴力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入室抢劫在法律一般指中行为人使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是入室抢劫。那么我们对入室抢劫是如何定义的呢?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暴力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下面,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看看吧!一、入室抢劫的定义1、入户抢劫是指行为......
·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
·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在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自首有了新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九,自首怎么认定的,让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一、刑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和义务?一、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
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您都知道夫妻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内的财产,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两个人的。如果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分割的也是婚内的共同财产。那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一、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
·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司法所会向单位透露所犯罪刑吗 会给单位打电话吗
·
寻衅滋事,需要取保候审,如何收费?
·
我被他们殴打,但我并没有碰到她这样是否属于讹诈
·
下,支付宝转账可以做为证据起诉吗,我213用支付宝给朋友转5000想这种情况我可
·
律师你好: 我7月5号在长城法庭开庭审理的买卖纠纷,到现在
·
你好,李律师,我想咨询您,我的身份证为何又被限制高消费,之前
·
在工厂干活把右手中三个母指全没有了定了七级残能赔多少
·
投资**公司。到期未还款。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