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哪些?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 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账(即转账支票)。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 有效期二十八(28)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二、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1、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
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4、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三、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
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2011年的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有效的约束投标者,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工程投标保证金一般是收2%,最多不超过80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从递交标书开始算起,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结束。投标保证金也是考察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在这个复杂的工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而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今天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都说哪里有了公路,哪里经济就会随之发展起来,公路,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流往来等都离不开它,是个惠民的工程。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说法,先修路后发财。公路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那么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
没工作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个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申请表、管理中心评估、核实购房合同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在合同中注明一定的违约金,以此来牵制员工。违约金的存在使得员工在选择跳槽时会有所顾虑,也会损害员工的实际利益。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呢?如果可以,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有关内容,供广大朋友参考。一、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市县工伤鉴定能做假吗?
员工可以凭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赔偿和补偿,同时事业单位也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支付费用,因此工人或者是事业单位都希望工伤鉴定做假,前者是希望获得高额补偿后者是希望可以减轻补偿,但是县工伤鉴定能做假吗?如果县工伤鉴定不能作假,那么出现工伤鉴定做假会受到法律方面的处罚。一、县工伤鉴定能做假吗1、是不能造假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几级伤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几级伤残?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满足八级伤残的等级标准,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
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一、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一、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3、发......·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
⊙相关内容
·
开化县看守所
浙江省开化县看守所位于开化县桃坑,是一所看守所与拘留所合署办......
·
浦口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债权债务律师擅长处理讨债、民间借贷、债......
可以提起自诉的人包括什么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司机来说,驾驶执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因为毕竟他是能够驾驶机动车辆的法律通行证,很多......
一、新人入职员工怎么做比较好?1、学习力和执行力要学会积极主动地学习。不断学习,不断积累,才能不断充实自己,不断进步。要树......
集体土地归哪个部门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
可以,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应该怎样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一、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继承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民事诉讼开庭多久就可以审结了?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