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4、一般情况把违约金写入合同有助于违约时的赔偿明确。
5、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也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失情况。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
合同法
》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而有些仪器设备合同违约,则得根据实际损失,或是生产运输成本等情况赔偿。
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
合同法
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违约金的问题,未约定没有固定的金额,得根据合同约定,以及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衡量。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般是以合同总价的20%一般不高于30%,最好是在签订合同之前了解仪器价值和成本,并且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违约金额,以免不必要的纠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如何对加盟合同进行审查
如何对加盟合同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仔细审查合同可以帮助当事人避免不少的合同风险。不过,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具体审查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如果是加盟合同,此时当事人应该如何对加盟合同进行审查?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对加盟合同进行审查合约中规定了总部......
·
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其中包括试用期合同和正式用工合同,但是多数小企业为了方便自己就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所以我们会解释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这样是合适的么?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有些用人单......
·
诺成合同什么意思,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什么意思,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上,不同类型的企业是需要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的,而在我们签订的这些合同中,大部分都是诺成合同,有少数部分是实践合同,对于这两种合同,大多数人肯定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区分以及他们包含哪些合同,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以及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一......
·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一、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哪个有效?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遵循合......
·
怀孕期间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
怀孕期间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一、解除合同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
·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
·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一、书面合同生效的标准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
·
卖了婚前个人房产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
·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规范的保护。故而我们知道若企业单位按照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的规定,证明与特定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时,企......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解答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侵权......
·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市台商......
·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
·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和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而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金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
·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具备半个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予以接收和聘用的。那么,我国的法律中关于找童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如下资料进......
·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临聘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区别在于,临聘老师并不拥有教师编制。有没有教师编制,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
·
工伤赔偿计算的标准有哪些
近日来,企业的安全事故经常发生,不仅使得企业的经济受损,同时也给劳动者们带来了安全威胁。其中很多劳动者,遇到了工伤,需要承担大量的医药费,并且还不能够劳动,丧失了经济收入等等。那么遇到那种现象,了解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很关键的,接下来我们针对......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一切公民、特别是国家工......
·
什么是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卖人的附随义务包括:①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②瑕疵担......
·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商用门面转让疑难,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
·
你好,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小物流老板,我与他没有签劳动合同,我
·
在没律师我被人打了头上流血了怎么?
·
房屋公正,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买的房子是动迁后给回迁户的楼房因为仿照没有下来所以双
·
分娩前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
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和公司谈时,有些标准不能统一。关于伤残赔偿的依据是武汉平均
·
老赖欠钱,一直没找到人,现在有消息老赖犯经济诈骗进看守所了,
·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孩子今十五岁,在校学生,住宿,夜里被比他大一班的同学给打了,鼻骨骨折,算什么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