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 ? 蓬安县律师 ? 武昌区律师 ? 武冈市律师 ? 平武县律师 ? 于都县律师 ? 三河律师 ??
在
离婚
的过程中,有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且自己也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男方,因此,在
离婚
的时候,男方应该给予赔偿。那么,事实上,
离婚
能够要求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
离婚
能够要求赔偿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配偶一方不法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享有的合法权益,其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
时无过错方对此所受到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方则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的民事责任。
二、
离婚
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据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
离婚
损害赔偿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这里所谓的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
由于修正后的《婚姻法》已明确规定了夫妻可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订立协议,那么在有该财产协议的情况下,重婚方或同居方将其自身的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行为应该是有效的,无过错方无权对该部分赠与财产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该赠与行为影响到《婚姻法》第20条所规定的“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的履行时,无过错方仍可以要求过错配偶方赔偿因其不履行扶养义务而给无过错方所带来的物质损失。
2、对于精神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无过错方因婚外恋
离婚
所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基础是其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
但精神赔偿数额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来予以确定。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都是补偿性质的,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一般不高。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相关规定。
由此可见,无过错方只能通过
离婚
损害赔偿获得相应补偿而无法借此来致富或使有过错的配偶方倾家荡产,应当说这种补偿性质的赔偿目前还是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吻合的。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会有它的原因,同理,
离婚
的发生也有它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而法律对有过错的一方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如果确实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
离婚
的话,那么此时
离婚
能够要求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一、诉讼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一、诉讼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对于增加抚养费,离婚的双方要根据实际的情......
·
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
在了解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的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要办理公证,这对离婚夫妻来讲是比较重要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要办理公证吗,而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
·
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作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时,男方给付的彩礼还需要返还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
·
起诉离婚开庭过程
起诉离婚开庭过程(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
·
夫妻一方婚前患有严重疾病,婚姻是否当然无效?
1、《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 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
·
车祸发生后要如何收集证据
车祸发生后要如何收集证据一、车祸发生后要如何收集证据1、人证要找目击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
·
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
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如果夫妻由于各种原因结婚后没有生育又特别喜欢小孩的情况下,就可以选择去收养一名孤儿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那么有人就有疑问,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进行了讲解,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我国关于收养孤儿的......
·
执行和解不等于执行终结
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被申请执行人一时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重新确定履行方式或......
·
未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居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如何界定?
1、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取得就业证的方可就业,未取得就业证,则不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适格主体,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其不享有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也不受相关劳动法律的保护.......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工程法律顾问
南京工程法律顾问担任建筑企业法律顾问或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顾问,......
·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路线图
珠海市共有2个看守所:珠海市..看守所、珠海市第二看守......
·
48小时死亡工伤认定应怎么理解?
我国针对劳动者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在工伤认定标准中包括了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内如果突发疾病的,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视为工伤。那么,48小时死亡工伤认定应怎么理解?一起来看看专业人士对此有何......
车祸造成脑出血的赔偿,需要治疗结束之后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得到具体赔偿的数额。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是否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商标侵权并不需要确定是否是真的还是假的商标。商标权侵权的认定如下所述:1、确定......
·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么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中国人民银行中......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
·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后续的调查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作案的动机就应该在规定期限内释放,这个在诉讼法中有说明,那新刑事诉......
物业合同诉讼主体应该怎样确定物业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一)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直接签订物业管理合......
在深圳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实转让方商标信息双发签订转让合同才能完成商标的转让,但是如果转让的商标存在问题,会损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堵博被拘留十五天,家属能去见面吗?
·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要劳务外包,我们有没有补助金,
·
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我们是自愿离婚
·
您好!我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我的财产被冻结了,
·
欠薪有欠条,现在人也回福安了
·
2大2中我在哪里被强制戒*两年,身体被搞坏,头部及身体被装电
·
本人于2016年3月份进入“科技有限公司”至今,20
·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自建房的一些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老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