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
房产
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
房产
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第二步: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
第三步:办理预售登记
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只有在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购房合同生效。
二、过户和收房流程
第一步: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契约有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两种,预售契约是相对于期房而论的;买卖契约则用于现房交易。立契过户是发展商和买房人进行交易、更换房屋产权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立契过户在市或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房人应携带购房合同正本、结算单、身份证、个人名章等,这些手续都应该是买房人亲自办理的,如果不能亲自办理而需他人代办的,买房人一定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有些区县房地产交易所要求同时具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购房者正在外地,那么则必须在当地的公证处作公证,把公证书带回来;如果购房者正在国外,还应加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章。
第二步:办理入住
在办理入住之前,您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您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最后入住时以供审核。购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业管理公司拿钥匙,拿钥匙时,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在签约前,您要对公约仔细研究,充分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交付相关的管理费。
由于商品房涉及的价值比较大,因此有购房意愿的人事先了解清楚买商品房的流程,这其实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能尽可能的不掉入对方的陷阱之中,让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也是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售房协议书怎么写,范文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屋买卖是很常见的交易。如果想出售一套房屋,那么售房协议书是必须要签署的。买卖双方只有签署了售房协议,才能将房屋的所属期进行转移。可能很多人会问:售房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售房协议书的范文,您可以作为参考。售房协议书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
·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相信您都知道只有被认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能进行分割。那么被认定为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想要争取房产也不知该如何下手,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
·
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分割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除了房产分割以外,大多数人买房的时候都是按揭买房,所以离婚的时候肯定对于房贷的问题也要进行清算,而且各家各户遇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房子有可能是在婚前就购买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债务是怎么......
·
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这一过程中,除了房款还需要加纳一些税费,购房者缴纳房屋买卖税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一)购买且居住不到5年,交纳全额营业税.超过5年,非住宅交纳差额营业税。以房产证上标明的购置日期......
·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目前还是会有很多居民,喜欢农村的生活方式和环境,选择在农村修建住宅。但在农村建房不是想建就能建的,是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办理一些建房手续的。那么在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惑。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
·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在用人单位工作,难免会碰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标志着双方的劳动关系被解除,也许可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也许是员工的问题,但不管在哪种情况之下,都涉及到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关于员工50岁解......
·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
·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吗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吗?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更加多样化,市场风向和利润来源的切换十分频繁而迅速,前年还是网络科技、去年就变成了共享经济、今年又是人工智能,唯有紧跟甚至超越时代和市场的变化才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许......
·
南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南安当地的政府对于超生的家庭仍然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得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征收标准的。但是对于确实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并且也有一定......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
浦口刑事辩护律师
浦口刑事辩护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取保候审等法......
·
成都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副镇长涉嫌受贿罪,律师辩护被告人最终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H某,自贡市荣县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因涉嫌受贿......
·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机动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
·
判刑后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判刑后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什么是民事纠纷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2、权利人在有效期限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胜诉权即告消灭。3、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你的某种......
·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分公司注销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公司如果要注销首要要考虑的就是清算,通过清算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能处理的债权债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发布公告说明。那么,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
·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对于房产权属认定和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定依据的情形和条件也更加复杂,对于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如何分割,特别是涉及单方、或双方父母赠......
·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此时如果是在法定或者约定情形下退房,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注意其中的流程问题。那么按揭买房退房有怎样的流程......
·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起因通常有什么?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克扣工资,本人在一家私企上班
·
签约一房租合同,租半提前退租,在没有备注的情况下,还
·
欠钱不还,电话不接
·
我朋友找我用支付宝借呗借了26000元每,分12期还先息后本
·
外国身份证怎么才可以在中国使用
·
你好,我和朋友合伙投资,我30万,他170万。生意都是他在处
·
打架,群打架,被抓进看守所了,
·
您好,我们单位办公室甲醛超标,已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在找物业的人处理,但是怎么处理的,处理结果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