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实践中,有不少夫妻都是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因此这就让有些人认为夫妻分居之后一段时间,那么就可以自动离婚了。那到底夫妻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
  
  分居并非自动离婚。事实上在我国,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种:
  
  (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三)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并非“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
  
  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现实中,不管是夫妻是否通过分居方式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只能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才能离婚。因此夫妻在分居之后,也是需要选择协议或诉讼方式,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成家是人生中的大事,当双方决定结婚时,双方今后的各种命运都连
      成家是人生中的大事,当双方决定结婚时,双方今后的各种命运都连在了一起,如果能一直一起走下去,则双方共筑爱巢,二人财产分配则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但如果双方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孩子抚养权和债务分配问题,那么在法律中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配是怎样的呢?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以父母婚姻关系结束而改变,对子女的探视权是父母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通常对于子女的探视权会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里写明,保障探视权的合法实现。那么,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1、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虽然也可能有效,但却潜藏着风险,一旦双方感情出现危机,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一方往往没有什么负担,通常一走了之,对另一方的离婚诉求置之不理,另一方该如何救济呢?本人认为,受害一方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救济。(一)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
      关于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的问题就是比较难的。大部分普通人分不清楚,此时是应该找哪个部门,这就耽误了办理公证的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今天就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二、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1、当事......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商标是可以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尤其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等等。由此,现实中不法分子常常实施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然后谋取非法利益。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您知道常见的包括哪些吗?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吧。......


·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她的过去。一切的一切他都是清楚的,他和她认识不久就回到了他的老家,出乎......


·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
      我们知道,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相应的离婚赔偿。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吗?而又该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阐述。一、离婚时有过错是指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


·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
      在对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定罪的时候,司法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才行,毕竟案件是要靠证据说话的,要是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无法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过,您知道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一)犯罪......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六合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山东威海律师姜华丽据理力争赢取公司诉讼主动权
          【案情简介】2002年7月8日,......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
      《刑法》中规定的最高处罚就是死刑,这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刑罚。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死刑是如何执行的吗?而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死刑是怎么执行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①、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可以说也是很激烈的,甚至还有夫妻因此闹上法庭。而法官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供各自的证据材料,那此时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主刑中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由于管制与拘役的强度不大,因此很多人都将这二者弄混淆,那实践中到底这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为你......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署名权
      署名权,即作者表明自己是开发者身份的权利,署名权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自己所开发的软件上署名,决定署名形式,诸如真名、笔名、匿名、假名等,同时也有禁止非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未经合作开发的人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开发......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争议商标:类别:注册号:★引证商标:★类别:★注册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地区号):商标代理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地区号):被申请人名称:地址: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诉受理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2、......


·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代社会很多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还有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图一些小便宜,因为蝇头小利而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危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困惑。许多人就因为钻了二次购房政策中的一些漏洞导致自己受到极大的困惑。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不知道使得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孩子不是我前夫的 我想给孩子改姓但我前夫不同意 看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三个月试用,现在7个月将我辞退
·辩别律师的真假方法
·我回前欠花呗借共计一万五,我想到4月30号前结清!花呗不同意
·购房纳税标准,我再2010年11月买了一套98、37平米楼房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爸出全资给他大包了个出租车写的他的名字他
·你好,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谢谢
·涉嫌抢劫,抢了一部4800左右的手机跟现金700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