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哪些?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
3、社会保险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是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
4、劳动报酬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因劳动报酬被克扣或拖欠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因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报酬争议。
5、福利待遇争议。
福利待遇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而发生的争议。包含劳动者、用人单位因是否安排休息休假、补假,如公休日、探亲假等引发的争议。
6、劳动保护争议。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在是否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国家、地方规定的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护等方面在公法上的基准要求侵害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
二、多项争议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案由规定中对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的分类,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如果争议焦点明确,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的争议,很明显应该立为“经济补偿金争议”;仅就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立案案由为“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但现在大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往往都不是单一的请求,一起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对于这类案件,仅将案由列为“经济补偿金争议”或者“追索劳动报酬争议”,肯定是有欠妥当的。
在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应该根据争议的内容:
1、从三级案由中选择案由;
2、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在二级案由中进行选择,如劳动者既追索劳动报酬,又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案由应列为“劳动报酬争议”;
3、对于二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一级案由,如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将案由定为“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我国《
劳动仲裁
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案由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案由包括四级,通常有确定劳动关系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报酬争议和福利待遇争议等。
劳动仲裁
委员会对案件案由进行明确,有助于更好的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利益,对于
劳动仲裁
案由的确定,应该能细化就细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劳动法》有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当你去一家公司应职,那家公司聘用你之后,你与那家公司之间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说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是最重要的。所以有很多纠纷也是由事实劳动关系认知不同引起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我们通过阅读下文来了解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
·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一、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一金会对以后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下文就为您总结一下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一、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
·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什么?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什么?一、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升。劳动仲......
·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汽车运输业之车辆,因行车事故致人、客伤害、死亡或财物毁损、丧失,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医疗费用由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负责支付外,其赔偿金额之标准如左:1、死亡者,最高金额新台币二百......
·
恢复劳动关系后多久上班,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一般情况下我们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我们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自身权益侵害进行维护是非常麻烦的,企业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虽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
·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必须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和程序等的规定。那么对于贩毒罪来讲,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1)贩毒......
·
海上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常州公司律师
常州公司律师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您提供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
·
律师和当事人如何利用12368诉讼服务电话
"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
·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2007年,施某和祁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施便随养父生......
·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
·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
并购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并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专业确认的文件,主要是使并购双方了解该并购有没有重大法律障碍。法律意见书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这主要是说明律师给出法律意见所凭借的资料、法规。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主要......
·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是对事故责任的判定。根据判定的结果,才清楚当事人应该对此次事故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责任,而其中情况比较严重的话,甚至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到底该怎么判定交通事故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
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规模都很大,下面有很多分公司,有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这里就涉及到劳动关系转移。员工要结束原来的劳动关系,和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之后新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下面......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怎么定?
现在国内,许多喜欢用信用卡投资的朋友,应该都用听说过恶意透支信用卡吧,那么,您对于信用卡的保障问题,以及知道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怎么定吗?下面就关于恶意透支问题,我们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您都来学习一下吧。?????一、恶意透支信用卡诈......
·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只有一个人是不能签订居间合同的。二、居间合同的样本居间合同的样本甲方(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居间人):联......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业主把车停在车场旁边的商铺门前不在车位(车场是免费的),业主说她的车轮胎被人扎了
·
我是孕妇,公司做假说我么打卡辞退我,我可以主张产期和哺乳期工资吗?
·
朋友应该是像非银行借了钱,但是却留了我的电话,我本人毫不知情,某一天突
·
工地上受伤右手摔断了,
·
你说这事怎么办啊!!,我的车撞到一个小孩子啊
·
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
这样的房屋租赁转租合同有效吗?
·
新奥燃气是否可以收取初装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