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债权人代位权
管辖
权争议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第三人(债务人)。
代位权诉讼只是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故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所获得的一切利益均归属于债务人。代位权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而不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
管辖
的内容。但法律规定由专门法院专属
管辖
的除外。
《
合同法
》第73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代位权诉讼的
管辖
问题,《
合同法
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
合同法
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1、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
管辖
、协议仲裁。
首先,依据《
合同法
解释》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能通过法院的途径进行,也即只能通过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这就排除了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签订仲裁协议的可能性。其次,应当认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亦无权就代位权诉讼签订
管辖
协议。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他们之间的
债权债务
纠纷签订
管辖
协议或仲裁协议的,应认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不影响代位权诉讼的继续进行。但是,该
管辖
协议或仲裁协议对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纠纷部分,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
管辖
协议,应当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与协议
管辖
的法院不一致时的情况,如果二者是一致的,则不存在需要加以协调的问题。
由上述各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债权人代位权
管辖
权的确定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所签订的管理协议为标准,没有签订过此类协议的,当发生关于代位权的诉讼案件时,债权人代位权
管辖
权归被告人所住地区的人民法院。当合同当事人涉及债务人、债权人和次债务人时,如果债权人需要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就一定要直法律程序,直接与次债务人签订促裁协议是无效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在债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很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即可以享受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将债券按照约定的优惠条件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得到公司的股票分红等。那么发行公司债券是是可转债吗?为您解答。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债权人要注意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因法律对于借款合同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过了时效借款合同则会失去法律效力。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一般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现代社会,人们经常从事一些投资活动,购买公司债券就是投资活动的一种,因为公司债权相比较其他投资方式来说风险较小,收入也比较稳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那么,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
·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生活中,人们往往对借条和欠条不加区分,认为二者同义,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对二者混同使用。实际上,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因此在出借款项给他人时,务必注意不要将借条写为欠条。那么具体来说,借条和欠条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条和欠条的不......
·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
·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
·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的,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1......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需要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当然现实中也有人说这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那一般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聊吧。......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办理信用卡犯罪案件,解答信用卡诈骗罪司法......
·
六安市看守所女子监区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六安市看守所于2011年成立了女子监区,担负着全市女性......
·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以后,可以享受的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的优惠。但是对于租房的人来说,肯定也想得到和本地人一样的权利。广州市对于租售同权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以下是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什......
·
如何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并不是必然就会构成犯罪,这要看是否符合了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以交通肇事罪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那通常该如何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呢?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但由于这对人生的影响还是很大,因此需要作出必要的了解。一、交通肇事的立......
·
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一、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
·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我国现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建筑工程每天都在进行,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把控是比较严格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因为各种的原因,工程发生一些安全问题。当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我国对于处理事故的时间是有限制的。编......
·
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吗
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这个抚养费数额是根据当时的一些情况确定的,日后要是自己收入降低,类似于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子女抚养费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吗有给......
·
遗弃罪自诉还是公诉
遗弃罪自诉还是公诉遗弃罪自诉还是公诉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
·
同居关系的一方能作为另一方的人身保险受益人吗?
1、保险受益人的种类: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哥哥不经我们同意。强行在我们共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子。他这种行为。可以办证吗我们
·
去年3月份我经过仁济医院徐大海介绍。一个女的叫徐萍,她告诉我
·
您好,请教华泽退15年12月买9800股,卖出7千股,16年
·
2011年我们买了一套拆迁房,当时由于该房子还没有房产证,跟
·
能否根据女方的身份证查询对方家庭状况
·
银行卡转帐问题,我是一个公司出纳
·
请问明天星期天可以接见吗
·
我家的拨米房新农村建设被村委会强拆请问国家有相关的补偿吗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