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首页>>法律知识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据统计,我国现在的投资公司不在少数。有很多人看好私募基金这个行业。但是发行私募基金也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条件。对于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相信您都有困惑,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除困惑。一、私募基金成立条件:(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首先,狭义上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于创投企业本身,即其投资财产可以为企业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来源于各合格投资者、基金财产系独立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的,且禁止混同、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权利。目前,我国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今年4月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鉴于目前我国对创投企业、私募基金监管较为混乱,虽然上述《管理办法》系由基金业协会制定公布,但结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证券基金法》等有关规定的立法、立规动态,国家逐步收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而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是否合法,关乎着非法集资罪名的是否成立。综上所述,对于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这个问题也是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可以和有资质的机构合作的。并且基金管理人发行、募集私募基金,基金募集完毕后应当向基金协会申请备案登记。我们所了解的相关内容已经全部讲述给您,详细的内容您也可以查阅《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我们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拥有所有权,但是不是等于拥有所有的权力呢,对于公司的经营生产、财务收支和利润盈亏等情况,关系到作为投资人的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据常理,股东知悉和了解这些公司信息是正当的需要,那么法律是否支持,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最近一段时间,在网络上面的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微信诈骗,除了微信诈骗以外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诈骗,比如说有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那么,如果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这个问题以及需要注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企业都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权利。请事假也是在我们工作中时常遇到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法事假规定是怎样的?劳动者请事假是否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序?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劳动合同法对请事假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请事假并无明......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一、拆迁资产补偿费......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


·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随着国家的日益强大,国家对刑事诉讼法中管辖也越来越严谨,我国对刑事诉讼也极其重视,当今社会,触犯法律的纠纷问题不计其数,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国家将十分注重刑事诉讼法中管辖,这些是以法律为标准规定,由许多部门共同管理,分工也十分明确,那么......


·建材订货合同
      合同编号:___    立合同人:__(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__(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准备买房,并且积极去了解关于房地产市场、房源的选择、房贷、相关手续等相关资讯。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学习和了解一下有关山东房屋买卖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保持房地产......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qq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QQ群:南京在线律师qq解答法律问题,欢迎南京律......


·乐陵 律师田树森热心服务市综治维稳信访
      2015年7月1日,乐陵律师田树森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来......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一......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任何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资金的运作,资金是否充足资金流动性是都充足是企业能否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必要保证,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资金风险控制需要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资金的管理。我们收集了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相关资......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您都知道,室外弱电工程是一块挣钱的大蛋糕,不少人选择自己承包一个工程,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了。那么问题来了,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该怎么写,或者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为您详......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于违规开发、建房手续不全,或者是没有按规划建房,没有按当初审批下来的诸如容积率之类建房,还有开发商欺......


·餐饮工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关于餐饮界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餐饮界员工的文化水平是有限的。很多都是高中,甚至初中文化的普遍多一些,所以不可否认的是,餐饮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当中,有很多情况下都是属于无效合同,合同的主体内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作为餐饮界的员工,在签......


·实习期不满一个月离职能拿工资吗?
      一、实习期不满一个月离职能拿工资吗?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存在......


·公务员停薪留职读研可行吗
      一、公务员停薪留职读研可行吗公务员可以停薪留职读全日制研究生。但这不是唯一的选择。停薪留职的,一般很难再回到原单位。原因是,停薪期间其岗位已经被人任用,总不能空着岗位没人干,公务员岗位是有既定编制的。另外,考上研究生院后,学院通常要求......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们单位办公室甲醛超标,已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在找物业的人处理,但是怎么处理的,处理结果怎么
·问一下就是结婚四男方提出离婚因为女方不能生育,男方陪离婚费
·借贷纠纷5O万如何收费
·请问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取暖费问题,可以要求丙单位负责
·我爸爸跟他老板一起喝酒吃饭,期间我爸爸提出加薪,老板不满,骂
·妈妈再婚后爸爸的退休工资是谁的
·经包工头组织去外地打工,包工头无故拖欠工资,求助无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