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生活中我们都会听到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等,但是我们也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或者是现实中也可能遇到,某些官员利用自的职权而徇私舞弊。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产生这些渎职现象怎么解决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学习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内容。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新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新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三、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枉法裁判罪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新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后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九、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三、环境监管失职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四、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新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六、放纵走私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七、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八、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将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九、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假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四、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新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
  
  以上就是关于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内容的介绍。相信您通过本文的行为,已经能够狠清楚辨认清楚哪些最为是属于渎职或者滥用职权的。我们国家对于公职人员都是有监督的,也有相应的公正机构。欢迎每一个合法公民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如果有遇到上述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制裁。一、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了哪些
      大多数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一般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到实际的犯罪情节,情节重的自然最终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对于盗窃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讲,也是存在加重情节的。那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了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交通肇事后又有逃逸行为的,多数情况下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那么此时就会按照此罪作出相应的处理。但并不是说所有肇事后逃逸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那要是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


·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减刑制度在监狱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现在很多监狱都会采用的法律奖惩制度,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完善法律制度,奖励罪犯改过自新,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也不断地与时俱进。那么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它的程序又是什么?就让我们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一、新刑法减刑的条件1、减刑必须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主体是哪些
      现在生活中的投资方式有很多,金融票也是其中一种,通常都是由金融公司来出售并开具相应的票据,但是如果有非法的行为人或者单位非法出售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那么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主体是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主体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及金......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也许会有人在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者自身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在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您是否知道这件事呢?如果您有兴趣那么就随我们一起往下阅读吧!劳动仲裁的程序一、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


·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事故的警觉性;⑤减轻一线医护人员工作量......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其中一项为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一、房屋......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巢湖市看守所
    安徽省巢湖市看守所地址在巢湖市城北篆池,是一级看守所,负责对在......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2020年再接再厉,砥砺前行!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范本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范本床上用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购进床上用品一批,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经甲方对床品市场充分考察后,甲......


·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夫妻结婚之后要是在异地生活的话,要是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他们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此时一般只能进行诉讼离婚。到底当事人该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  俞正声1999年10月1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首页)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首页) 商标:类别:注册号:商标局发文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xx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


·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家里面的未成年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父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都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其中就会涉及到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实践中,作为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严格意义上来讲,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其实在给付的抚养费上面标准都应......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青岛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建设征用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母亲于上班时间在工作单位摔伤,导致胸椎1112骨折,如何申
·你好您是江西井冈山那边的律师吗
·我舅舅在吉尔吉斯坦上班的时候死亡,抚恤金怎么赔偿?他的父母都
·还是归两个法院那?,如果一个案子分两个法院审
·没登记结婚,婚姻生活十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算?
·公证处不经调查,伪造证据为人公证。侵犯的第三者利益,第三者是
·原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劳动局仲裁应该支付员工工资却一直未支付
·劳动纠纷,我入职有2年零8个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