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医疗纠纷如何维权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如何维权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及时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并视情封存实物
  无论是诉讼过程还是鉴定过程,都依赖于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医疗纠纷的证据就是原始的病历及相关的实物。如果由于自己保管不善而造成门诊病历丢失,就无法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也无法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过程,这样的责任自然由患方自行承担。
  患者在患病住院治疗过程中,一旦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争议,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医院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因为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不能起到的证明作用,是医疗纠纷案件的核心证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而不得不诉讼到法院时,法院往往也是根据病历资料进行审理,除非有证据足以证明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已被篡改或者是伪造的。否则,即使医疗机构的确存在过错,也有许多证人能为患者作证,如果医院最后拿出来的病历资料是没有差错的,那么,患者一般都将会败诉。
  患者有权复印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
  患者及家属如果不清楚如何复印和封存病历,可以请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在封存病历时,病历封存袋上一定要密封好,并在每一个接口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防医院私自开封篡改。如果医院拒绝复印和封存,患者应马上提请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去封存。
  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二、向专业人员咨询
  患者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审查,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大致明确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医疗纠纷涉及大量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且横跨医学与法学两大专业领域,从而体现出其高度的复杂性,在医学飞速发展,学科分类愈来愈精细的今天,涉及大量专业法律问题的医疗纠纷应当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在研究审查病历时,首先应审查该病历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假成份,是否存在涂改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病历虚假,一般不要轻易否定病历的真实性。如果病历存在涂改,只要对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一般也不要轻易否定该病历。
  在自己对病历进行了初步研究后,接下来是找相关科室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看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同时最好再找医疗纠纷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看医疗机构的诊断是否明确,治疗是否符合常规,在治疗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且是否因为这些过错造成患者的损害结果。经过咨询后,得出意见是可能为医疗事故,那么患者就可以采取下一步措施。
   三、选择合适的处理纠纷方式
  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1、协商解决。
  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但医疗机构一般不会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有问题,即使有问题,也会千方百计推脱自己的责任,患者往往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患者决定采取这种方式解决纠纷,患者在签字前一定要对相关的问题考虑清楚,对于索赔的范围和数额计算清楚,以防合法的索赔权益因为不懂而得不到保障,最好能够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因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尽管会保护其诉权,但如果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法院通常会认定协议有效而驳回患者的诉讼请求。
   2、行政调解。
  协商解决尽管简便快捷,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而司法诉讼,一是时间太长,二是诉讼成本要高一些,但是行政调解,一来可以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二来可以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所以有的时候,发生医疗纠纷,选择行政调解要好一些。因卫生行政部门并无权直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因此,把医疗争议提交卫生行政部门以后,他同样要提交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才能认定,且一旦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行政调解仍有它的局限性。
   3、司法诉讼。
  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最大的好处是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患者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只要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患者应根据上述解决纠纷的特点,果断选择较适合的解决纠纷方式,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
  看了上述的内容,您知道了医疗纠纷如何维权了。发生医疗事故的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万一发生了医疗事故产生医疗纠纷时您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保留证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诉诸于律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做违法的事情像是医闹等等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处罚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


·医患投诉的处理流程
      医患投诉的处理流程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出现了医疗事故首先要先确定好事故的责任,之后如果已经确定了责任那么就要对纠纷进行调解了,但是在调解的时候如何调解以及调解的方法各地区的规定都是不同的,那么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呢?我们这就和您来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


·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程序是什么一、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二、法律处理程序(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


·诈骗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诈骗罪量刑起点是什么网络诈骗罪怎么量刑诈骗罪可以说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同时也算是一个类罪,在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可以分为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针对具体的罪犯,《刑法》中作出的量刑规定不一样。那其中诈骗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呢?......


·孕妇犯了罪受法律保护吗
      孕妇属于特殊人群,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保护,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也是受到保护的。那要是女性在怀孕期间犯了罪的话。那么此时孕妇犯了罪受法律保护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孕妇犯了罪受法律保护吗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面,如果在属于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下,超过追诉时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东临生态产......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石杨路26号,电话:02......


·医疗事故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院方的失误导致不可弥补的结果,对患者造成巨大损伤的往往会走司法程序要求医院赔偿。打官司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下面有我们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打官司时的诉讼程序。一、基本事项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并不陌生。各地政府在进行建筑时,在向老百姓征收土地时,会发放征地补偿标准。虽然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补偿的大体框架还是在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下进行的。征地补偿......


·催收货款,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近日有人咨询我,大概案情是当事人于2018年售出一批原材料,收货确认单双方负责人都签字了,但未约定付款时间。按照以往的交易,都是一个月内付款,且对方也在一个月后的对账单上签字。但直至近日对方都未付款。其他证据材料不多赘述,但基于长期交易的信任,......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一、什么叫保险人违约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违约是指保险人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一些责任与义务,如,未能履行说明义务,不按时赔偿......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
      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因为意外事故或是职业病等原因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公司都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因工伤死亡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即使是没有工伤保险可以要求所在公司赔偿。那在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此时造成了职工死亡的,这个工伤保险死亡赔......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3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受理…......


·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


·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发现,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一般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认购书,这也被成为临时购房认购书。之后,还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同居期间债务关系,我与一女人六年前相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对方车辆追尾全责,我方是营运车辆、修车需要两天时间、对方走的
·老板欠销售提成没给,因为没有签合同也没写下字据去劳动局了说没有签合同没有证据无法
·外地户口能在上海金山区买农村宅基地房吗?
·陶建忠,你好杨少平手机号多少。能给我吗。谢谢
·还是这个案件 麻烦您了,我想问下
·交通事故,挂车停运费多少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