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金的内容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金的内容
  
  一、辞职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劳动者辞职的工资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 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
  
  (3)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 ×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 ÷21.75天)×8天
  
  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
  
  三、辞职补偿金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辞职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金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当劳动者辞职离开用人单位后,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暂时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此时,用人单位所给的经济补偿金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的生活压力,方便劳动者能够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山东省东营市工伤鉴定级别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是全国适用的,山东省东营市工伤鉴定级别可参照法规中的伤残鉴定标准来判断赔偿金额。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分别为第二和第一步程序,认定后才可鉴定。不服结果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一般为鉴定决定书上标识的日期,也可请律师协助进行上诉。以下是工伤鉴定级别标准:一、认定工伤从业人员有下列情......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表明双方正式达成解除事宜。今天我们为您分享一篇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脑号......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该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系统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了五金一险,但具体的五金一险是什么?它的缴纳比例是多少,以及按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该如何处理?这是许多劳动者都感到困惑甚至迷茫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带来相关的介绍。一、五险一金具体是指哪些?“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


·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也容易出现劳动纠纷。解决劳动纠纷的办办法有两个,一是双方友好协商,还有另一种方法就是申请劳动仲裁。在许多微小企业,是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没有劳动合同,只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若发生争议,需要劳动仲裁,首先就需裁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确......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老百姓到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存在误诊行为,很可能导致患者发生人身伤害,从而引发医疗纠纷。这时,患者家属可以同医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不行的话还可以通过医疗卫生部门的调解,确定赔偿方案。在医疗纠纷中,医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赠与合同过户后反悔可以么?
      赠与合同过户后反悔可以么?一、赠与的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赔偿有哪些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赔偿有哪些规定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参与度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南......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浦口房产律师
    浦口房产律师面向南京市浦口区及周边地区,提供房产买卖、租赁、......


·潍坊刑事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


·房改房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我们知道,机动车牌丢失或者损毁,是要交一些资料去车管所进行补领、换领的。对于机动车牌的补换领的流程、费用和时间等方面,每个地区因为各地的发展不同也有所不同。那么,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


·追讨欠款诉讼书怎么写 一、追讨欠款诉讼书范本
      追讨欠款诉讼书怎么写一、追讨欠款诉讼书范本民事起诉书原告: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一、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预备用于交换......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一、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后者包括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所产......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行合同的约定,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如果发生了违约的情况下,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及相关内容。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打架的人纸上陈述被打事实打架人承认并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我是在厂里上班,后来辞职不干了,但老板说过给工资,也没写凭条,但老板现在一直不给
·医院有责任吗,医院在没经过本人同意把病情告知单位现在单位不和我续签合同了医院有责
·户口本上结婚是无,但是有结婚证,那算不算结婚了
·怎么讨要薪水,我和公司劳动合同签约到期没有续签
·我妹妹是精神病人有抚恤金可以再享受低保吗
·对方先骂人的,然后两家打架。都受伤了。但我家人在镇医院住的,
·怎么维权?,律师你好!我是安庆桐城市**镇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