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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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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
拆迁
的流程是什么?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
拆迁
范围以及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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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研究制定最终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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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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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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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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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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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
(二)做好资金保障。(此项工作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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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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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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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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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拟写调查分析报告。(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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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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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准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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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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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助)
(四)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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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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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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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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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
(五)城市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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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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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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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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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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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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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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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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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
计划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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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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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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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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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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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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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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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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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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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异议,最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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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确定后由委托的估价机构派出估价人员开始入户进行土地、房屋及建(构)物测量、预评估,在评估勘丈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跟随,勘丈的结果必须要有以上工作人员的全部签字,方可有效。
二、动迁和签订补偿协议
(一)动迁方式:由被确定征迁辖区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动迁主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担任动迁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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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得少于1人)
(二)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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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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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方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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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后,动迁人员以组为单位入户,每组不少于三人。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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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依据委托的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到现场细致复核,经复核有差项和漏项的,现场给予调整,同时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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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进行补偿草算;二是认真填写《动迁记录》,每户《动迁记录》的填写要贯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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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过程,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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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草算表》一起整理归档;三是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政策统一、透明,补偿合法、合理。
(三)通过入户现场仔细核对、草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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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任何异议且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核算员要认真填写《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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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协议》,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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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签字后,同时将协议单上的补偿金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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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进行公示。工作人员要收回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
在以上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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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流程问题介绍中,需要了解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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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制定最终的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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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之后,经由当地的人民政府下发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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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就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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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域进行总体规划,之后就是与被征地者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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